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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生在下课跑出教室时,故意突然将教室门往回关,导致另一个往外冲的学生一头撞在门上,牙齿受严重损伤。请问学校对这事故该负什么责任?在赔"19987347l"""医药时...
·父亲借高利贷儿子不知道,有没有偿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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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屯去年xx落实兴修三面光水渠到农田,具体施工全由个人老板承包,今以完工。但施工的第工序老板就用勾机先把之前的老水渠面扩大,挖出大量土石废方往下滚,碰伤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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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千元人民币放在车里,派出所已经抓到人,但钱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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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犯人的生活打错打到监狱公户上了,请问这个能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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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谁向你委托律师,答辩状和其它证据材料为什么没有开庭前5天提供。公司工会什么时候成立,会长是谁,公司有多少员工,花名册岗位证明,公司变更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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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公司10月份到现在还没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去年我考上了中国理工,法律专业没上,复*了一年我又上了河北师大外语专业,由于家里穷去县里申请助学代款时,没有批,是因为我的名字已经在去年走了,就是别人顶了我的名字上了北...
·我的外公很早去世,在上海有一套房子,有二个女儿,大女儿知青下放陕西宝鸡,小女儿在上海,外公死后,大女儿也去世,不久外婆、小女儿、小女婿也相继去世,只有大女儿的老公在世。...
·因为在哪里上班,内部很多人都懒,什么事情都让我们新员工做,我向上级提了,但是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所以说辞职,主任也同意了,也叫我吧服装交上去,但是却说要按照旷工三天处理...
·你好,是有折旧率的,具体看跟保险公司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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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酒席酒驾事故纠纷!
·你好签约还要法律法规的吗
 孟连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在进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怎么进行确定呢?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有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

·借钱时怎么打借条比较好
    借钱时怎么打借条比较好一、借钱时怎么打借条比较好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2、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

·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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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也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就算当事人不主动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期限是多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分为三个月和一年,三个月的情况是对方当事人有催告的,解除合同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若是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的期限为一年。1、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对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3、在上述迟延履行的情形下,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租户和农民。我国人口众多,并且出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因此土地在我国属于稀有资源,更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

·构成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同时我国法律也明确要求了此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那么构成信用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所谓“伪...

·一、交通事故赔偿内容及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内容及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分类: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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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人们通常会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
    当遇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人们通常会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国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着明确的规定,知道和了解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也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责任方面的罪轻辩护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主观恶性方面的罪轻辩护1、防卫过当、假想防卫或避险过当;2、出于义愤惩治严重违法者的犯罪;3、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4、初犯,平时学习、工作表现良好(比较有效);5、因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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