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厂镇海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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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梅厂镇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天津武清区梅厂镇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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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梅厂镇海事律师法律咨询
·她的私生子可不可以继承财?
·我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了算工伤吗?撞我的一方有赔付,请问在公司还能申请工伤吗?
·如果是耕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也可以由政府部门来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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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因为借朋友十几万后那个朋友就不见?爸爸的其他的朋友也被骗了已经几?这边的警察局一点消息都没有家里的条件也因为那件事越来越?每个月都靠着妈妈在制衣厂的一千多块钱来生?...
·我想了解私人扣车是不是违法
·我在**办理了一个手给我办理手机的负责人可以像我崔款
·你好,省高院信访办电话号码
· 逮捕证逮捕羁押期限逮捕的条件逮捕的程序错误逮捕的情形逮捕的情形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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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近年来有没有对干部职工尤其是国家级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技术人员新政策,如中级、高级、获自治区、国家奖、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技术人员在住房面积、采暖等优惠政策
·我妈妈被医院误诊,并且吃那药把肝伤害了,现在在护肝,可以索要赔偿吗直接去找医院吗?
·自留地被镇村强占请问如何维权
·你好!先谢谢了!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亲友去镇医院做脐疝手术,在手术前打了*药(打在背部),而且打了两针,因为前一针没效果,过了两天就出现下身瘫痪。于是马上转往县医院...
·姓名:张宝妹 年龄7岁。X线检查结果:左肱骨髁上骨折整复后,现断段显示错位,骨折线清晰。病因:系间接暴力所致。2016年7月7号下午15:00,在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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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产权纠纷(老房子七间中堂分割)
·好卖收了邻居把路堵住了进不去车收小麦!村委调解不了!咋办
·职务侵占罪,公司提出60万审计报告,0多万,还在侦查期,已经逮捕,是否可取保候审?缓刑可能吗?会判多久?
·我要告我老公重婚罪,他在外面有小三,而且生了小孩,小孩都几岁了,请问须要什么证据
·我想离婚 男方不同意  想去起诉 需要什么材料?起诉了能不能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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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签字同意拍卖是否生效?
·想问一下共有产权住房的情况
·交通事故对方拒赔咋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你可以到婴儿出生登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你好,徐律师:我叫王萍,户籍所在地在蚌埠市,目前带着儿子在多伦多读书。我和老公是2010年结婚,他是加拿大人,但是我们的关系不好,因为我一直觉得这个人有点轻浮,特别是在...
·梅厂镇海事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夫妻离婚,没有结婚证了,怎么办理
·公司没和我鉴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现在也没上班,老板说叫我等通知
 梅厂镇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我国规定司法拘留最长是多久
    司法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再行起诉或受理。即在对违法行为作出拘留的决定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就不能对已受处罚的同一行为再次适用拘留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开庭后什么时间出判决
    民事开庭后什么时间出判决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二、民事诉讼程序应该怎么办理的...

·一、离婚后有三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离婚后有三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有三个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二十万元左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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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是任何犯罪构成所必须具备的?
    哪些条件是任何犯罪构成所必须具备的?一、哪些条件是任何犯罪构成所必须具备的?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一)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坚持主观与客观要件的统一性。任何犯罪都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行为,而主观罪过又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如果主观罪过不通过危害行为等客观要件表现出来,或者客观行为不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均不能成立犯罪。因此犯罪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不能成立;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也不能成立。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缺一不可,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其他年龄段的孩子的抚养权: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

·一、股票账户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
    一、股票账户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股票账户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权吗1、婚前财产中的股权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如有约定,按照约定确认其归属。如无约定,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确定。该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股权属于一种财产权利,包括在生产经营收益中,所以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解除合同。但不论是哪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是相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即从来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从来未产生,因此无效合同根本无需解除。二、在哪些情况下...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所以,孩子虽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父母的赠与行为对他(她)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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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机场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简阳机场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一、简阳机场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简阳机场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按照具体的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土地上面的建筑物都必须要进行一个补偿,因为机场在进行征收土地的时候,它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其中就涉及到拆迁主体是由市土地资源局进行,负责主要拆迁工作。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本市内除城市规划区外的其他区域可参照本方案执行。二、拆迁及工作主体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征地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体,具体由市农房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征地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案草拟、政策把关、业务指导、合同审...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随着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生活当中,车辆对于您来说是家庭必备的。但是随着车辆的增加,我国近年来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交通事故,我们时有听说。正因为如此,国家对于驾车人违反交通运输法以后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的更新。那么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以下的资料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驾驶人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处罚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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