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喇镇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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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喇镇公司律师法律咨询
·最近朋友因一事,乐呵呵的一个人,现在因一事烦心,话也不说,做事心不在焉的,事情是这样的,朋友今八月初经人介绍一女友,两人相处两月双方感觉还错,后来呢,女方家主动要求订婚...
·房产直系亲属增与要交哪些费用
·您好郑律师!我去年(2020年8月24)在金阳世纪城(贵州科宇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交了一笔工程预付款10万),到如今工程没得做,叫他们退钱老是一拖再拖,所以特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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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为60多岁的妇女开着电瓶车,碰撞骑摩托车的甲方,造成腿上局部软组织挫伤,甲方为其已支付了3000多元的医疗费,现乙方要求甲方再补贴一个月的护工费及护理费,请问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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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灣一般刑事通缉中之人能入境中國嗎?如果不能入境會被逮捕交給台灣當局或直接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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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3年经法院调解我与前妻离婚,将房子判决给我作为小孩抚养费,我与小孩共同所有房子,现在我想将房子出售,可以吗?现在小孩没有18周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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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关于高考问题的,就是我表弟的户籍是广西的,但是他一直在海南读书,他可以在海南参加高考报名吗?谢谢!如果不可以,那要怎么办才好呢?
·请问我老婆是湖南的,我是重庆的,我们要给小孩上户口需要些什么证据
·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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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调岗,没有调令。还有几年没于我签合同,同意调解说补尝金最多十二年,平均工资为社保基数乘以十二年,我1998年工作到2020二十二年说国家最多十二年...
·爸爸有案底女儿还能学航空吗
 马喇镇公司律师法律常识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n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n标准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果在公司工作上达一定年限,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当事人如何主张赔偿,如果公司没有表示要降薪续...

·幼儿园不给老师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幼儿园不给老师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老师遇到幼儿园不给签劳动合同时可以拒绝与该幼儿园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补签劳动合同的危害1.新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员工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法律风险/法律后果.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

·房屋买卖撤销权之诉讼规定
    现在在我们社会上,有很多的房屋买卖,在房屋买卖方面,是有撤销权这样一种权力的,但是也有不少人因为撤销权和别人发生了纠纷,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跟您讨论一下房屋买卖撤销权之诉讼规定具体都有什么内容,一、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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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护的范围已经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儿。胎儿享有合法继承权。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二、如何保证胎...

·在什么情形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在什么情形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所谓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虐待以情节严重为丧失继承权之要件,而情节是否严重,应以客观...

·劳动合同已解除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已解除的证明怎么写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单位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第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某立下遗嘱,表示将从其遗产中拿出2万元存款留给父母。但是,高某的父母先于高某去世。这种情况下高某所立遗嘱没有给付的对象,因而不能执行。(2)继承开始时,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灭失,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韩某立下遗嘱,将私房两间及房中物品留给其在国外留学的儿子。但由于发生火灾,房屋及物品均被烧毁。这种情况下,遗嘱涉及的财产已经不存在,遗嘱也就失去了执行的效力。(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成立后,被依法剥夺继承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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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这也导致了许多孩子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之后,会由其中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外,父母也会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可以解答您的疑惑。一、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为配合法官审判。统一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有: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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