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诉讼、交通责任认定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等法律事务,免费在线详解镇江扬中交通事故案例,处理程序规定,伤残鉴定标准,死亡赔偿等一系列扬中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提供专业的交通事故赔偿及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财产保险理赔、人身保险理赔、民事再审、扬中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服务。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对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检验、鉴定结论、事故成因分析、当事人违法事实等情况所出具的法律文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据此,应当认为,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也就不必和不能就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或民事诉讼中,完全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实存在错误,调解机关或者.可以不采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长三角律师网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及时限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长三角律师网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长三角律师网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csj64.com。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长三角律师网。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谈保险理赔的程序和原则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长三角律师网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长三角律师网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赔偿,被保险人能获得“双份”
张某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人应承担医药费70%的保险责任,一次伤害赔偿的医药费上限为5万元。张某每年都缴纳保费。其后,张某不慎被一辆小轿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为此支付医药费8万余元。经.调解,小轿车司机赔偿张某的损失10万余元.csj64.com
张某起诉保险公司主张保险理赔,.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张某保险赔款5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张某不该得到双份赔偿,.判决不公,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抗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判决正确.长三角律师网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长三角律师网。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长三角律师网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csj64.com。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csj64.com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csj64.com。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扬中交通事故律师谈调解协议并非案件赔偿依据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周某,依据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将肇事方告上.,索要8000余元赔偿金。让周某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判决赔偿4000余元.csj64.com。近日,二审.以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并非案件赔偿依据为由,判决维持原判.csj64.com。  
周某骑摩托车在扬中市沿国道由西向东行驶,意外地与张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周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骨干粉碎性骨折,住院20余天,先后支出医疗费8800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张某同意一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10900元.csj64.com。然而,张某在支付了2500元后却拒绝付剩下的钱,周某遂起诉到.索要剩余8000余元.长三角律师网
让周某想不到的是,.经过审理重新计算了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张某一次性赔偿周某4140元。周某不服,以“原审.适用法律不当,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为由向镇江市中院提出上诉.csj64.com
镇江中院审理认为,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达成后,因当事人一方未能按调解协议履行,应视为调解不成,此时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该调解协议只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非案件的赔偿依据。.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咨询律师:13913441761(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镇江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镇江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镇江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镇江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镇江律师
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651990859
镇江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261971312

江苏律师·镇江律师



相关知识
·句容讨债_句容追债律师办理句容清欠、句容追账、句容讨债公司、句容讨账、句容催帐等业务,解答句容清账、
·镇江律师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刑事、劳动案件收费规定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一起盗窃犯罪案件
·镇江法治进行时
·南京追讨欠款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一、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相关规定有哪些?工资想必您都不陌生了,简单而言,就是付出劳动后所获得的报酬,对于上班族来说,被公司拖欠工资的现象并不少见,那么就会有人问,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今天,我们就关于公司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的这个问题,为您分析一下。一、拖欠工资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

远期外汇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一、远期外汇合同毁约如何处理?远期外汇合同毁约,《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
  侵犯别人肖像权的后果是什么每个公民的肖像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容许他人随意侵犯。而在我国如果对他人的肖像权有侵权行为的话,则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侵犯别人肖像权的后果是什么呢?在追究侵权责任之前还需要先做出认定。那到底侵犯肖像权行为该如何认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侵犯别人肖像权的后果是什么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网
·全国律师黄页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镇江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镇江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镇江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镇江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镇江律师
周宏祥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651990859
镇江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261971312

江苏律师·镇江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老师,您好,我在跟朋友打篮球的时候发生碰撞,他的牙齿撞在了我的头上,牙齿断裂了。需要一万多元修补牙
    A

    老师,您好,我在跟朋友打篮球的时候发生碰撞,他的牙齿撞在了我的头上,牙齿断裂了。需要一万多元修补牙

  • Q我和老婆分居快两年了,感情破裂,怎样离婚
    A

    我和老婆分居快两年了,感情破裂,怎样离婚

  • Q起诉离婚需要双方签字吗?
    A

    我们以四年没有在一起了`她一直不肯回来离婚~~

  • Q我们能怎么办呢?,我的父亲在十年前和我们这个楼的楼主商议好说两个门面二十万
    A

    我的父亲在十年前和我们这个楼的楼主商议好说两个门面二十万。就是我们的门面,不收租金,只收水电费。但是现在住了十年,楼

  • Q民事纠纷,买摩托车时,买摩托车时,试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店主
    A

    买摩托车时,试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店主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 Q我被两人打,我还手将他二人打伤,需要负责吗
    A

    我被两人打,我还手将他二人打伤,需要负责吗

  • Q小孩在幼儿圆受伤怎么办?
    A

    我小孩在学校在上厕所的时候,在厕所窗台上磕了一下导致小孩舌头上两个很深的洞,在医院缝合五针,医生还说可能导致以后说话

  • Q广西钦州浦北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执行局的电话是多少
    A

    广西钦州浦北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执行局的电话是多少

  • Q驾驶他人汽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车主负责任吗
    A

    驾驶他人汽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车主负责任吗

  • Q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老板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了我两个月1
    A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老板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了我两个月10%的工资,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我可以追回我的工资

  • Q租房纠纷,您好,您好,我与同事一起合租的房子,当时与房东
    A

    您好,我与同事一起合租的房子,当时与房东签合同的时候也没有多想,上面有条款是不能转租,还有是关于双方违约付3个月房费

  • Q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想上诉
    A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想上诉

  • Q我买二手房送了个车库,房子过户了,车库没有过户,签了一个转让合同这个合同有用吗/
    A

    你好,请问一下我买二手房送了个车库,房子过户了,车库没有过户,签了一个转让合同,也按了手印,房子买卖合同里也提到免费

  • Q单位集资建房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A

    单位集资建房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Q江苏老人71岁子女三个赡养费怎么算?
    A

    江苏老人71岁子女三个赡养费怎么算?

  • Q工作时间外的培训算不算加我在一家幼儿园工作下面是园长发的工作通知 说是培训其实就
    A

    工作时间外的培训算不算加班我在一家幼儿园工作下面是园长发的工作通知说是培训其实就是让我们在那侯着当礼仪亲*的老师们:

  • Q你好在吗咨询离婚事件
    A

    你好在吗咨询离婚事件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