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法定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解释》第2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www.csj64.com]。
依照《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解释》第3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1)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2)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3)生产、销售、提供的假药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情形是指:(1)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2)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的;(3)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4)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5)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6)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www.csj64.com]。
最高法定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照《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解释》第4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1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致人重度残疾以上的;(2)造成3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10人以上轻伤的;(5)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6)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的金额50万元以上的;(7)生产、销售、提供的假药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8)根据生产、销售、提供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情形同前[
长三角律师网]。
2.从重处罚情形。根据《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解释》第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1)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2)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或者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的;(3)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4)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5)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6)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咨询律师:
13851782449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如何认定?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刑?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轻重缓刑?
┝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
遇到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法律问题,如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