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罪名>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都是不受宪法、法律保护的,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造成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本罪的成立必须以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存在为必要条件,但本罪侵犯的客体并不是他人的生命权利.。这是因为,行为人实施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其并不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如单纯地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不以本罪论,正是由于行为人运用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这一特定方式,其行为直接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非他人的生命权利.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所谓 "蒙骗",即欺骗,指用虚假的言语或行为来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掩盖、曲解客观现象,从而使人产生对事物及其本质或事物规律的不正确或不正常的认识,与一般的欺骗行为不同的是.。行为人采取了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这一特殊方式,通常表现为宣传"世界末日"、战争、灾难,或死后可以升天,等等。本罪中,既要行为人有蒙骗他人的行为,同时又要有行为人蒙骗的对象被蒙骗了的事实。蒙骗的方式,既可以是语言文字,也可以是行动,例如,进行所谓"跳魔舞"的邪教仪式造成他人精神压抑而自杀,即属用行动而为的蒙骗方式。
致人死亡的后果,是指受行为人蒙骗的人受到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迷信的蒙骗,进行绝食、自溺、自焚、服毒、自缢等自杀性行为,或受行为人蒙骗的人受到蒙骗后采取杀害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在采用蒙骗的行动方式中,直接地非故意的进行了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造成死亡的后果.
具备本罪的客观方向必须同时有上述两个方面.。行为人采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他人因而被蒙骗是危害行为造成的直接结果,而致人死亡的后果是危害行为造成的间接结果.。因而,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致人死亡的结果是一种间接的因果关系,但正因为有了致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才使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具有了可罚性,致人死亡的后果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情节特别严重,是本罪的加重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
(1)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3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多是会道门的道首、头目、邪教组织的教主,以及神汉、巫婆等.。会道门、邪教组织中的一般分子也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具行明显的职业化特征,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事迷信活动或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特点.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过失的,本罪中,行为人对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怀着过失的心理。首先行为人对其他人死亡的后果的出现不是积极追求的,这和教唆使他人产生杀害其他人或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不同,否则不应以本罪论处,其次,行为人对其他人的死亡与否也不存在放任,因为他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被蒙骗是明知,但可能引起他人死亡与否则是不明知的。第三,有时行为人对他人死亡的结果是没有预见的。。

咨询律师:19850716853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如何认定?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轻重缓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遇到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法律问题,如何咨询?

相关罪名
·强迫交易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走私假币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非法经营罪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吕超 律师
执业14年
13147094815
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刑事辩护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261971312
刑事辩护律师
范志强 律师
执业23年
13065042504
刑事辩护律师
李力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667830319
刑事辩护律师
赵海晨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6年
18868876507
刑事辩护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盗窃一辆电动车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阅卷,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以争取最好
·地方恶霸,姓席,一家五口四口约十年前因砍人入狱,服刑几年后出来在地方作妖。小
·在078月11日时,由于涉嫌诈骗被逮捕后就一直没有消息,检察院开庭了2次之后
·感觉警察,跟商家很熟悉,警察还问商家要自己的手机充电线,在商家店里
·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海门检察院于9月19号批准逮捕,这种情况会判刑吗,判多久
·律师你好,我想看到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最新规定材料。想看看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请给我找下江苏省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今年9月25日报名网上教学,签订合同和办理分期贷款交付学费,合同正式上课时间
·我被人诈骗了6万元,已经报案了。对方的银行账户已经冻结。下一步我该如何要回我
·培训机构伪造本人报名考试准考证,实际上,没有报名成功,属于欺骗消费者,怎么维
·2014年朋友说合伙做生意,让我拿7万块钱,到时会把合同复印一份给我,钱给了
·太古可口可乐公司职员以公司名义对一些商店进来诈骗,以收取预付款的名义备注往年
·可以另行委托律师见你孩子,如其想上诉,则可以签署上诉状,是否上诉依据最后的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年底因老人分地要平均,三儿子儿媳妇不同意就骂老人,老人要死要活找大儿
·你好,可以咨询,诈骗罪,1800可以判刑多久,知道吗判刑好久
·骗取银行贷款罪的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新罪名,其中具体的重
·在连云港东海县。微信购物,购买前明确约定不满意退货退款,退货后卖家拒绝退款,

相关机构
·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揭阳市看守所
·揭阳市揭东区看守所
·普宁市看守所
·云浮市第一看守所
·新兴县看守所
·郁南县看守所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