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罪名>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长三角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 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www.csj64.com]。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长三角律师网]。”可见国旗、国徽的管理是通过授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管理来实现的,任何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有关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的侵犯。因此,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尊严,但实际情况中行为人多数是为了发泄对国家的不满或者为了出风头、逞威风、寻求精神刺激而实施的,一般还不具有推翻我国国家政权、颠覆政府的目的,因而这种犯罪应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而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当然如果行为人以侮辱国旗、国徽为手段,辅之以其他行为,目的在于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人民政府,则此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能再以侮辱国旗、国徽罪论处。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侮辱外国的国旗、国徽不构成本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范围,应以法律规定为标准[www.csj64.com]。首先,国旗、国徽应符合法定的规格,具体标准应根据《国旗法》 [1] 、《国旗制法说明》、《国徽法》、《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来确定。其次,国旗、国徽应由法定企业制作。因此如果侮辱的属不合规格的国旗、国徽或自制的国旗、国徽,就不构成本罪。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旗法》 [1] 、《国徽法》分别对国旗、国徽的制作、悬挂及使用作了具体规定。为了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于1990年6月28日通过了《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为宪法和《国旗法》、《国徽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障,也为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法本条从之。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及其他积极作为的形式。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指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刺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成为碎片;所谓涂划,是指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徽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徽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玷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如在广告、商标上使用国旗、国徽,将国旗、国徽倒置,将国旗、国徽升挂或悬挂于坟场,办私人丧事时使用国旗、国徽,让国旗被拖于地上等。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因此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侮辱国旗、国徽的或者以上述行为侮辱了国旗或者国徽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长三角律师网]。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上述几种行为或同时侮辱国旗和国徽的,也应以一罪论处,而不构成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本罪一般是行为人亲自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犯罪,不作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他人或者利用他人的过失、无知而使国旗、国徽受侮辱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2、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公众场合。所谓公众场合,既包括《国旗法》第5条至第12条规定的场合 [6] ,即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境海防哨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全日制学校、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广场、公园、重大庆祝会、纪念会、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外交活动场所、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公安部门的船舶、民用船舶和进入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也包括《国徽法》第4条、第5条规定的场合,即:(1)悬挂国徽的机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2)悬挂国徽的场所:有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悬挂国徽的场所。此外,还包括其他有公众出人的场所,如街道、码头、商店等等[www.csj64.com]。
3、本罪的侮辱行为必须带有公然性,而明目张胆地在众人在场或能使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人如果将国旗、国徽受侮辱后呈现的不法状态呈现在能够使众人看到的地方并被众人知晓或可能被众人知晓的,也应视为具有公然侮辱的性质。否则即使行为人侮辱了国旗、国徽,但不具有公然性,如在晚上行为人在某一公众场合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当时根本不可能被众人知晓,而行为人又及时消除了国旗、国徽被侮辱的痕迹,则这种行为不构成本罪[www.csj64.com]。
4、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长三角律师网]。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并不要求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但根据本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国旗法》第二十三条、《国徽法》第十八条同样规定 [7-8] ,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长三角律师网]。显然并非所有侮辱国旗国徽的违法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而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及情节较轻的,才构成本罪[www.csj64.com]。
具体判断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危害程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侮辱手段是否恶劣。
(2)侮辱对象的数量及侮辱次数的多少。
(3)侮辱的动机如何。如出于仇视党的方针、路线、政府的法律、法规等动机与纯粹是为发泄个人私愤等动机危害性显然不同[www.csj64.com]。
(4)影响的大小。如侮辱天安门广场升挂的国旗与侮辱某居民院升挂的国旗,影响大小显然不一样,其危害性大小也就不同。
(5)造成的实际后果。如点滴涂改与全面涂改国旗国徽显然不同。
(6)行为人案发后的态度。如行为人是主动交代或积极消除影响,还是拒不认罪。如果从以上几方面因素考虑,认为行为人的情节属于较轻的或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能以犯罪论处[长三角律师网]。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关于间接故意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理论上有两种相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侮辱国旗国徽罪只限于直接故意才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在公众场合实施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性质、后果[www.csj64.com]。并希望通过其行为达到使国旗、国徽当众受辱、损害国家尊严的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罪多数由直接故意构成,但并不排除少数间接故意的情况可以构成,如为了出风头,明知其行为会侮辱国旗、国徽而仍实施其行为,以致国旗、国徽被侮辱,显然也可以构成本罪。我们赞同前一种观点。虽然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是直接故意才构成,但根据《国旗法》和《国徽法》的规定,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长三角律师网]。因而根据立法精神,我们可以认为一般的间接故意造成国旗、国徽被侮辱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而不构成犯罪。至于那些以犯他罪为目的而放任国旗、国徽受侮辱结果发生的虽然不能认为是情节轻微,但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可以按所构成的其他罪论处,当然没有再以本罪论处的必要。另外本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党或国家的某些政策不满,有些可能是对某些领导不满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构成本罪,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咨询律师:18921344401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如何认定?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构成要件?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刑?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轻重缓刑?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遇到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法律问题,如何咨询?

相关罪名
·袭警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帮助恐怖活动罪
·强迫交易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052261268
刑事辩护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刑事辩护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3770831974
刑事辩护律师
徐志勇 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4年
18168563608
刑事辩护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曾经被判几年徒刑的人员,现在聚众打人,能不能控告有罪
·你好,我把我家洗衣机的电脑版寄稻网上维修,可被骗了。寄回来的不是我家的电脑版
·刚才收到电话说是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的警察诈骗,电话是:025-5775892
·四川张某于2005年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0000万元,事情败露后,由
·我朋友涉嫌盗采煤炭资源已受公安行政处罚,还要需负刑事责任吗
·我朋友是聋人7月27日被抓了,对方轻伤因为朋友喝醉了不知道怎么打人。他姐姐前
·因房屋押金纠纷打架,对方报警把双方叫到派出所,经派出所认定,双方都有伤,派出
·朋友借我五千元!告我诈骗罪可以成立吗
·你好,我家人今年4月因为网络*博非法获利并发展下线被**部门以开设*场罪逮捕
·电信诈骗什么罪
·行政拘留15天放出家人能接吗
·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人在看守所见不到
·学校门口发教育咨询广告,被当地派出所拉到所里关44个小时,同时被送到拘留所关
·去年别人打架我哥也参与了,今年我哥刚被抓进去。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帮信罪最坏的要判多久
·张某和李某因有生意上得利益冲突,李某雇人打了张某,并抢了张某的手机,张某负轻
·由于老板有非法融资罪,名下房产由国家收回,其中酒店拍卖处理,请问没有老板了,
·2015年2月8日,我父亲在我大姑厂里工作时突发脑溢血,又于次日2015年2
·

相关机构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郓城县公安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看守所
·蚌埠市看守所
·新干县看守所
·缙云县拘留所
·馆陶县拘留所
·湛江市第一看守所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