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咨询律师:13851782449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认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轻重缓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遇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律问题,如何咨询?

相关罪名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非法搜查罪
·集资诈骗罪
·叛逃罪
·滥伐林木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刑事辩护律师
邱国开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052261268
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61982628
刑事辩护律师
张逸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刑事辩护律师
唐敏峰 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7年
18501560386
刑事辩护律师
赵海晨 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6年
18868876507
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851782449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被拘留人员可不可以探视
·您好,我不知道怎么说,是这样在2009,11月份我朋友他爸的朋友帮我介绍女的
·我一个朋友欠我钱,听一个朋友说是被看守所抓走了,我想确定他是不是在看守所,&
·您好!微商挽产品包装算诈骗吗?
·被人恶意报警抓我,我怎么办
·家里人不知道是什么事,只是有人打电话说是被哈尔滨第二看守所拘留
·帮别人卖银行卡没得到一分钱,那个人的银行卡犯罪金额达到快一百万,会判几年
·和人合伙投资失败,我募集来的资金方准备告我诈骗,不知道怎么处理,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公安机关是

·事情如下:我儿子在2019年5月中旬在广州出差被派出所抓
·人被抓到南京,不知拘留在哪个看守所?, .南京看守所
·当事人在2024年1月9日11时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被带走,在1月15日收到
·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阅卷,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以争取最好
·借给女友20万有借条但人突然消失了电话关机单位也很多天不上班了这样算诈骗么?
·你好,我弟因为在网上卖针孔摄像头被抓到恩平看守所已经37天了,为什么到现在一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想知道能不能写信和寄东西
·朱律师你好,我是王安静,请问拘留可以取保呜?
·本人2014年因无证驾驶小型摩托车,被派出所收了车,备了案,本人2020年去
·你好我有朋友在菲律宾涉嫌诈骗,听说被遣返回河北现在关押在看守所,

相关机构
·安庆市公安局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柳州市第二看守所
·太白县看守所
·安仁县看守所
·太原市第一拘留所
·海伦市看守所
·乌鲁木齐市第四看守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