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提供借款纠纷、合同欠款纠纷、债权转让纠纷、政府债务处理置换、借贷纠纷等法律服务,专业处理南京个人债务纠纷、公司债务,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讨债)和债务追讨(账款催收)。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最新债权、债务、讨债、债务纠纷、债务转让、公司债务、金融债务、离婚债权债务、债权债务诉讼、债权转让、债权抵押、民间借贷等债务法律信息,常年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csj64.com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债务人下落不明,应如何讨要债务?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csj64.com。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csj64.com。南京债务律师
  ..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长三角律师网。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长三角律师网。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csj64.com。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长三角律师网。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就规定了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具备必然的财产清偿能力和现实实现条件。在这里,到期债权和该债权的实现能力完全是两回事。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都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理论上乃至实质上得以补救。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这样,在.同的债务数额范围内,债务人、次债务人均应负有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csj64.com。代位权制度的设立,也就设定了与债务人负有连带..的次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法定的连带责任。以此藉以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长三角律师网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人民.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即予消灭.csj64.com。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人民.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csj64.com。就该确认数额,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csj64.com。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即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该债款数额。这就是说,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清偿权利的同时,却丧失了原本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主张和清偿权利。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最终后果,不仅没有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基础上拓展到次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内,反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权利的实现又处于一种新的风险境地,甚或增添、扩大了债权人的债权风险.csj64.com。由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进行代位权诉讼,并不是一经判决确认即可得到债权必然实现的效果,即次债务人并不一定现实具备用于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和能力.csj64.com
  所以,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清偿责任.长三角律师网。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其仍有权就相应数额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长三角律师网。债务人不能以.就代位权诉讼所作的由次债务人代位清偿债务的判决为由推卸其原本既有的债务清偿责任.csj64.com。在次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次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仍负有连带清偿责任.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csj64.com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长三角律师网
3、借贷..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csj64.com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存在的证据.长三角律师网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csj64.com
7、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债权人应提供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的事实依据,借款亦应提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证据.csj64.com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谈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制度,即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制度。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csj64.com。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长三角律师网。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民间借款合同时效分无还款期限合借款同和有还款期限借款合同两种情形。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长三角律师网。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2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无偿还期限的民间借款,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csj64.com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认为,对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适用原则,应当坚持作有利于债权人利益解释的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认定诉讼时效未超过:
  ..,放弃诉讼时效利益行为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长三角律师网。”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长三角律师网。虽然此批复规定了借用社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案件,但在民间借款纠纷中,也常常存在债务人在借款已过时效后,经过债权人追索并经债权人通过书面等形式重新认可的情况,对此,也应当认定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自愿放弃,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胜诉权。
  第二,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csj64.com。.csj64.com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侵权律师函
·南京IP律师_南京IP知识产权律师解答IP版权权利归属、IP维权、著作权版权许可转让、侵权保护等
·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
·江苏省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律师会见手续

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所雇佣劳动者进行参保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为那些失去劳动能力、临时丧失工作和因身体状况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了生活保障。虽然不强制个体参加社保,但是还是很多人希望通过参保社保,那么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怎么交?在苏州,个体社保参.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在我国加盟店不赚钱怎么维权投资者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一定要理性消费,在加盟一些连锁店的时候也是如此的。所谓加盟实际上更多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加盟商本人去经营的。生活当中有些人在投资加盟店以后,可能生意一直也不太好,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甚至就开.
  欠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欠款诉讼时效最新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诉讼离婚是打离婚官司,此时您都知道是去找法院。那要是夫妻选择的是协议离婚呢?此时,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在哪办理手续?我国的政府机构很多,若当事人不能准确的找到相应的部门,那么离婚申请是不会得到批准的。一、协议离婚在哪办理持户口本、身份证、.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律师
·滁州市南谯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外地婚姻离婚事谊
    A

    我是四川人,我老公是江都市绍伯镇运东村人,没有户口迁移,现在感情破裂,分居差不多四年,现在我需要申请离婚,请问我需要

  • Q请问~装修公司人找不到了~拿了钱做事做一半~怎么办
    A

    请问~装修公司人找不到了~拿了钱做事做一半~怎么办

  • Q警察和车主和伙欺骗我妈妈
    A

    25号早上我和妈妈我阜宁医院去看爷爷结果被车子一撞 车主驾驶一辆轿车由南行驶至阜宁县沟墩万元街交叉口处右转

  • Q您好,我在公司一个部门做部门主管,现在这个部门公司不做了,计
    A

    您好,我在公司一个部门做部门主管,现在这个部门公司不做了,计划是所有的产品发外生产,调我到另外一个部门去做主管,职位

  • Q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san
    A

    你好,朋友执业医师找人替考,双方都被拘留了,已经五天还没放出来,怎么办?

  • Q我是蚌埠市元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挂靠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从
    A

    我是蚌埠市元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挂靠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蚌埠移动通信光缆工程。蚌埠移动欠付签证部分工程款,奥维

  • Q我在足疗店上班,给客人介绍了一个美女,只推荐了一个微信,美女
    A

    我在足疗店上班,给客人介绍了一个美女,只推荐了一个微信,美女给我转了150元红包,给我定罪是组织卖淫,是不是有点重

  • Q河南省遂平县公安局医药网上炸骗团伙通缉,遂平县公安刑警来哈尔
    A

    河南省遂平县公安局医药网上炸骗团伙通缉,遂平县公安刑警来哈尔滨市连和抓捕,仪地办案,把人全不带回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

  • Q咨询下,微信借钱后不还玩失踪,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吗?
    A

    咨询下,微信借钱后不还玩失踪,可以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吗?

  • Q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妻子偷钱违法
    A

    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妻子偷钱违法

  • Q南京市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亲戚的孩子卖假货被拘留了,如何办理
    A

    南京市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亲戚的孩子卖假货被拘留了,如何办理委托手续?何时能会见?

  • Q有五六个人带着凶器来我家闹事,还把我家围墙拆了,还想打人,没打到,这算什么案件
    A

    有五六个人带着凶器来我家闹事,还把我家围墙拆了,还想打人,没打到,这算什么案件

  • Q我帮人运货,他让我帮忙卸货,从车上摔下来,对方不愿承担责任
    A

    我帮人运货,他让我帮忙卸货,从车上摔下来,对方不愿承担责任.

  • Q父亲无缘由被长期关押龙港安康医院,医院没有出具任何精神病病例
    A

    父亲无缘由被长期关押龙港安康医院,医院没有出具任何精神病病例。证明

  • Q有朋友借款一万元,还有7700元未归还,多次催讨不归还,已3
    A

    有朋友借款一万元,还有7700元未归还,多次催讨不归还,已3年时间了,有微信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作依据,是否可以上诉

  • Q征地拆迁违法。不听证,按十年前建设标准评诂等等行为。
    A

    征地拆迁违法。不听证,按十年前建设标准评诂等等行为。

  • Q我是潍坊的,今六月份在中介签了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A

    你好,我是潍坊的,今六月份在中介签了合同,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房子当时没办证,有贷款,当时房主说一个月左右办下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