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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律师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及相关法律资讯,专注于国际和国内经济贸易仲裁,解答经济仲裁相关的法律问题。 南京仲裁律师为客户提供实用性并富有建设性的商业争议解决方案,擅长于办理外商投资、银行贷款及担保、国际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等领域的仲裁案件。 ☆南京仲裁律师代理仲裁业务: 1.代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 2.代理当事人行使申请回避权; 3.代理当事人选择公开仲裁审理或者不公开仲裁审理; 4.代理出庭; 5.代理申请财产保全; 6.代理和解; 7.代理仲裁裁决执行。 仲裁裁决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负有执行义务的一方不执行,律师可以代理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执行。 ☆南京仲裁律师参与商事仲裁代理程序 南京仲裁律师接受委托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当事人有无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则不受理仲裁申请,律师也就无法代理; 2.审查仲裁协议的形式是否合法,即在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条款或以其他形式达成的书面协议; 3.审查仲裁协议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内容,即仲裁协议是否具备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审查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即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否全面、明确; 5.审查是否具备法定无效仲裁条款的情形。 申请提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书。仲裁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决定受理,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长三角律师网。如代理的是被申请人一方,在接到申请书副本后,律师应围绕违约的事实是否成立、谁有过错、谁应承担违约责任,用法律进行全面分析,写好答辩书,力争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及其副本、有关证据材料和委托书提交仲裁委员会。 ☆南京仲裁律师调查取证 取证的主要范围包括: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 ☆南京仲裁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律师代理提起申诉或进行答辩 申诉是一方当事人,更多地是由劳动者提起的.长三角律师网。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先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是否符合以下条件:是否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诉人与劳动争议是否有利害..;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是否属于仲裁受案范围和受诉仲裁委管辖.csj64.com。经过审查,代理律师认为当事人的申诉请求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代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如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被诉一方,则律师可代理当事人向仲裁委提交答辩状.长三角律师网。 二、律师在申诉程序开始后的工作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律师可代当事人行使如下权利:(1)如必要,代为申请回避;(2)调查取证;(3)参加庭审;(4)在授权权限内行使变更、放弃或承认仲裁请求的权利;(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三、律师代为向.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因此该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代为向.提起诉讼。 ☆南京仲裁申请书应写明: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和电报挂号,也应写明).长三角律师网。 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4、案情与争议的要点.csj64.com。 5、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长三角律师网。 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南京仲裁律师谈仲裁程序和步骤 仲裁程序指仲裁委员会解决可以仲裁的争议时,所适用的程式和次序。其主要步骤有: 申请和受理。申请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请求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行为.长三角律师网。受理。指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的组成.长三角律师网。我国仲裁法赋予仲裁庭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惯称独任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又叫合议庭。其组成特点是组织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长三角律师网。 开庭和裁决。开庭是指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等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裁决是仲裁庭依法满足或者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及被申请人的反请求,解决纠纷的事项,作出决定即仲裁裁决.长三角律师网。其特点是“一裁终局”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执行,否则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应当执行。 ☆申请仲裁的管辖和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当事人如有适当理由,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入民.作出裁定。—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长三角律师网。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裁决的执行 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诉法的有关的规定,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仲裁裁决是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二、要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 三、当事人一方须向.提出书面申请。 四、必须在法定的执行期限提出执行申请。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五、接受申请的人民.应具有管辖权。对于涉外仲裁裁决,被申请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所在地位于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也加入了纽约公约,则申请人可以根据该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申请承认和执行。 国内仲裁裁决则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仲裁协议,或者载明仲裁条款的合同书; 三、裁决书; 四、裁决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证明.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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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市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浦口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行政强制纠纷代理词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物、会见及通信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第一受益人是谁?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第一受益人是谁?第一受益人是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 一、行贿犯罪是什么犯罪类型?行贿犯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出.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理?对遗弃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期性质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网络诈骗近几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视线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便利进行诈骗,使许多人遭受到经济损失。网络诈骗达到一定的金额,就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如何判决是根据诈骗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的。那么,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经济犯罪侦查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找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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