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仲裁律师 |
| |||||||||||||||||||||||||
南京仲裁律师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及相关法律资讯,专注于国际和国内经济贸易仲裁,解答经济仲裁相关的法律问题.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律师为客户提供实用性并富有建设性的商业争议解决方案,擅长于办理外商投资、银行贷款及担保、国际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等领域的仲裁案件.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律师代理仲裁业务: 1.代理当事人选定仲裁员; 2.代理当事人行使申请回避权; 3.代理当事人选择公开仲裁审理或者不公开仲裁审理; 4.代理出庭; 5.代理申请财产保全; 6.代理和解; 7.代理仲裁裁决执行。 仲裁裁决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长三角律师网。如果负有执行义务的一方不执行,律师可以代理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执行.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律师参与商事仲裁代理程序 南京仲裁律师接受委托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当事人有无仲裁协议.csj64.com。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则不受理仲裁申请,律师也就无法代理; 2.审查仲裁协议的形式是否合法,即在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条款或以其他形式达成的书面协议; 3.审查仲裁协议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内容,即仲裁协议是否具备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审查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即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否全面、明确; 5.审查是否具备法定无效仲裁条款的情形.长三角律师网。 申请提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仲裁协议书.csj64.com。仲裁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csj64.com。如决定受理,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副本及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如代理的是被申请人一方,在接到申请书副本后,律师应围绕违约的事实是否成立、谁有过错、谁应承担违约责任,用法律进行全面分析,写好答辩书,力争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长三角律师网。律师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及其副本、有关证据材料和委托书提交仲裁委员会。 ☆南京仲裁律师调查取证 取证的主要范围包括: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律师代理提起申诉或进行答辩 申诉是一方当事人,更多地是由劳动者提起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先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是否符合以下条件:是否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诉人与劳动争议是否有利害..;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是否属于仲裁受案范围和受诉仲裁委管辖.csj64.com。经过审查,代理律师认为当事人的申诉请求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代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诉书.csj64.com。如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被诉一方,则律师可代理当事人向仲裁委提交答辩状.长三角律师网。 二、律师在申诉程序开始后的工作 仲裁委受理案件后,律师可代当事人行使如下权利:(1)如必要,代为申请回避;(2)调查取证;(3)参加庭审;(4)在授权权限内行使变更、放弃或承认仲裁请求的权利;(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csj64.com。 三、律师代为向.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因此该裁决不具有终局效力.csj64.com。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代为向.提起诉讼.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申请书应写明: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和电报挂号,也应写明)。 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csj64.com。 3、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长三角律师网。 4、案情与争议的要点。 5、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仲裁申请书应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律师谈仲裁程序和步骤 仲裁程序指仲裁委员会解决可以仲裁的争议时,所适用的程式和次序.长三角律师网。其主要步骤有: 申请和受理.csj64.com。申请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请求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行为。受理。指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csj64.com。 仲裁庭的组成。我国仲裁法赋予仲裁庭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惯称独任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又叫合议庭。其组成特点是组织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开庭和裁决.csj64.com。开庭是指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等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长三角律师网。裁决是仲裁庭依法满足或者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及被申请人的反请求,解决纠纷的事项,作出决定即仲裁裁决。其特点是“一裁终局”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执行,否则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人民.应当执行.csj64.com。 ☆申请仲裁的管辖和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当事人如有适当理由,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提出书面异议.长三角律师网。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入民.作出裁定.长三角律师网。—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方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长三角律师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仲裁裁决的执行 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长三角律师网。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长三角律师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诉法的有关的规定,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仲裁裁决是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二、要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csj64.com。 三、当事人一方须向.提出书面申请。 四、必须在法定的执行期限提出执行申请.长三角律师网。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csj64.com。申请执行的期限从裁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五、接受申请的人民.应具有管辖权.csj64.com。对于涉外仲裁裁决,被申请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其财产所在地位于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也加入了纽约公约,则申请人可以根据该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申请承认和执行.长三角律师网。 国内仲裁裁决则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强制执行.csj64.com。 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仲裁协议,或者载明仲裁条款的合同书; 三、裁决书; 四、裁决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证明。.csj64.com。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海事律师_南京海事海商律师代理海事诉讼仲裁,解答海事法律咨询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_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立案标准、职务侵占资金拘留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_南京大连山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和邮编,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支付宝借款案起诉状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_南京市六合马鞍镇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南京六合看守所怎么走地图 新驾照一年之后可以独自上高速路,在一年内副驾驶需要坐一个有3年驾驶经验的司机。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 建筑公司违法转包拖欠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道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问到法院起诉4、据国家规答定在仲裁版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需要扣驾驶证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只属于民事责任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的赔付,是不需要扣车和驾驶证的,但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需要对当事人进行拘留或者司法判. 一、强制拆迁国家赔偿是多少?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原则是什么?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马鞍山市花山区律师 ·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高峰 律师 |
![]() |
![]() |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杨晗璐 律师 |
![]() |
![]() |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南京仲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