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标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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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律师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包括:商标侵权打假,驰名商标认定,商标侵权认定,商标转让,商标处罚行政诉讼,商标保护、商品名称保护等。 ◇南京商标律师法律服务范围: 1.商标法律顾问: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为企业制定商标发展战略;就企业商标法律事务中的问题,提供具体的商标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律服务 2.商标战略:在对客户业务全面深入了解的基础上,为客户就商标的选择、保护、管理和开发等事宜进行符合客户经营目标的战略策划。 3.商标异议、复审、争议和撤销:处理各种针对恶意申请以维护客户商标利益的案件。 4.商标行政诉讼:代理近似商标案件纠纷,“商标近似”认定等。 5.商标民事诉讼:为当事人提供商标侵权维权措施,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解决方案。 6.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进行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保护。 ◇南京商标律师谈商标维权: 如果您的商标不幸卷入侵权纠纷之中,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属于您的权利。南京商标律师愿意助您一臂之力,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捍卫您的商标权利! 一、商标诉讼的提起人 商标诉讼提起人是指有权向人民.提起请求保护商标权利的权利人。 依据《商标法》规定,有权向人民.提起商标诉讼的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人。 商标注册人,是指经申请,被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权所有人.。 与商标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是指经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的注册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二、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下列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1、 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 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 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 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 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9、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10、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三、起诉方式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人向人民.起诉,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同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南京商标律师代理行商标异议流程: 根据《商标法》三十条的规定:对于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所谓异议,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对于任何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都要经过异议程序。即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每一个商标,都要进行公告,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商标注册的意见。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规定异议程序的意义在于,给社会公众提供对商标注册提出意见的机会,从而通过社会的力量保证商标注册审查工作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主体有多种类型,既可以是利害..人,如认为该初步审定的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或者审定公告在先的商标混同的人、在先权利人,也可以是其他认为该审定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任何人。 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缴纳异议费1000元.。 商标异议包括全部异议和部分异议两类,前者实施异议人就全部商品或者服务上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的异议,后者是指异议人就部分商品或者服务上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的异议.。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异议程序结束以后,商标局将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裁定。如果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人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依照本条规定,商标局就应当对该商标予以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进行公告。裁定异议成立的,经初步审定的商标将不予注册.。 ◇南京商标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流程: 一、商标行政诉讼 商标行政诉讼是指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驳回复审裁决、异议复审裁决、商标争议裁决等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开展的上诉诉讼活动,以及对商标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活动的总称。 二、法律依据《商标法》 1、第三十二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2、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第四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4、第四十九条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三、程序以及立案材料准备 需要裁定书原件、代理委托书、律师所函或代理公司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 法人身份证明。(更详细请登录本单位新浪博客:名案观止或咨询本单位工作人员) 诉讼委托书:如果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或者律师诉讼的,需要提供诉讼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其中授权范围包含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必须将特别授权的具体内容写详细。 起诉状:起诉状须包含明确的被告,案由,诉讼请求,诉讼事由及法律依据等内容。 立案证据:在立案时需要提供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法律文书,用以证明案由。也可以同时将用以支持诉讼观点的所有证据一起提交。 如果原告起诉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作出立案决定,并通知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 ◇南京商标律师谈网络商标侵权的保护: 首先,从商家的角度讲,在实践中最有效也是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商家通过不同的途径将商标、字号、域名等一并进行立体式保护,以预防为主。宣传、鼓励企业在网络中注册自己的域名。如此既避免了商标的域名被抢注、商誉受损的风险,又进一步树立自己商标和域名形象。 其次,明确域名的知识产权地位,依法保护域名。域名的知识产权性质问题在学术界尚有争议,有人将域名与商标、商号并列为商业标记权,有人主张法律应赋予域名的注册人以专门的域名权,作为一种全新的独立的知识产权范畴,也有的认为域名并非纯商业性使用的标志, 不能简单地划入知识产权的范畴.。 但“域名是使用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商业标志,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不论其是否为知识产权,都应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再次,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商标权,要特别注意原始证据的收集与管理.。这是因为,网上内容总是不断更新不断变化的,人们通过键盘或鼠标的简单操作即可对网上内容做较大的修改或增删,且令以前的内容难以复现。因此原始证据对网上商标权诉讼意义重大.。平时就应养成收集证据的.惯,防止诉讼开始后被告修改网上内容,给胜诉带来不便。 最后,网上商标保护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不可忽视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比如将肉眼看不到的电子水印能隐藏在数字化图像中,无论怎样编辑、修改,水印都不能被消除,权利人即可借辨别水印将其识破.。这种新的技术手段对商标的设计很有借鉴意义,也不失为防止商标侵权的一种有效措施。 ◇商标、商号、域名三者应不应该统一? 商标(TradeMark),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号(TradeName),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 域名(DomainName),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有时也指地理位置),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机构或者个人在域名注册商上注册的名称,是互联网上企业或机构间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目前域名已经成为互联网的品牌、网上商标保护必备的产品之一。 南京.律师事务所商标律师给出了相关保护的三个标准: 1、给产品起个好名字,清晰地表达产品,一看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2、为自己的产品名字注册保护商标; 3、产品名对应的中文名全拼.com(即是域名)一定要在自己手里; 三者都满足的话,会给创业者和企业节约至少上百万的推广费用。 商标、商号、域名、三者之间有区别又联系密切: 商标现在越来越受到创业者及企业的青睐,商标的范围的广泛性,也许是因为创业者和企业发现商标的重要性,也许是因为商标是无形价值的不可预估和增值性。 商号相对商标就存在自身的不足,在保护范围的情况下,一般的大多数都是局限在一个地区(挂中国的除外)。当然商号有自身存在的一定性,类似个人的身份证名字。假如能跟商标统一起来将会取出缺点,发挥优势。 域名的选取,直接影响到创业者和企业这方面的发展,一个好的域名就像是给创业者和企业的一种乘风破浪的感觉,只有满意了才能更好的为创业者和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由此可见,在创业者和企业网络品牌之路,要想有一个完整体系的无形资产构架必须要把这三块做好,缺一不可。商标、商号、域名的统一性尤为重要。 ◇南京商标律师谈路易威登南京买假货高调索赔 国际奢侈品巨头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 (以下简称LV公司)状告南京经销商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不过,对LV公司这种维权方式,业内人士质疑其为高调的“钓鱼”维权,有炒作嫌疑。国内一家商标协会负责人说,“经销商售卖假的LV包,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但LV公司这种维权行为确实存在钓鱼取证,并有炒作的嫌疑”。 然而就在开庭前,LV公司代理人请求庭前调解.。后来,在.的调解下,4户商户均与LV方面达成调解协议,每户赔偿LV公司3万元不等。此外,作为经销商的主管方环北公司也是被告,但是赔偿款均由商户支付,环北市场只是被要求加强监管。 与此同时,LV公司在针对淘淘巷商户的售假侵权案件起诉时,将最初的50万元索赔降到了最后的5万元.。而最初起诉销售假LV包的南京淘淘巷商户王小姐为..被告,淘淘巷管理方为第二被告,向其索赔50万及维权成本4.8万元,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对此,南京商标律师认为,按照《商标法》来说,售卖LV假货的商户确实存在对LV商标的侵权,但是LV公司搜寻购买假冒LV箱包,涉嫌钓鱼式取证,“可以看出LV公司其实是想通过高调维权,来表明其品牌意识很强,LV的这一举动更多可能是对售卖高仿LV产品商户的一种警告。” 。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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