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离婚律师提供南京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婚前婚后房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权等离婚法律服务。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办理起诉离婚、析产、财产分割、房产分割、遗产继承、争取小孩抚养权等婚姻法律事务,代理追查对方隐匿的银行资金和隐匿房产信息及婚外情等过错证据的调查取证,为当事人提供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全面的法律服务。


○离婚有哪些程序?
离婚程序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等情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的法律制度.csj64.com。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身份..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长三角律师网。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应当调解.长三角律师网。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身份..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不予调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事实婚姻,则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进行离婚.长三角律师网
  诉讼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csj64.com。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如何联系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电话:18801589148
工作时间:8:00-21:00

○离婚一方有过错,如何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长三角律师网。造成离婚过错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csj64.com。因此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主观过错.长三角律师网。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
  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破裂的一方损害赔偿的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构成要件,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1、必须是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不予受理;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中的过错方.csj64.com
  南京离婚律师提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离婚过错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可以继续联系南京离婚律师处理。


○婚内财产调查应当涉及哪些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网的婚姻律师对婚内财产的调查主要针对双方婚后收入的所有收入财产进行全面的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对方经营或工资收入情况;
2、调查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
3、调查对方名下银行存款余额及交易对手明细;
4、调查对方名下的股票交易信息,我们经常查处对方几十万致几百万的资金,而我方当事人一直以来竟然不知道对方有如此巨额资金;
5、调查对方名下婚后累积的公积金,有时候也是一笔不少的资金;
6、调查对方房产信息及可能存在的隐匿房产信息;
7、调查对方名下的公司内外档信息;
8、调查对方可能存在的其他财产情况等。
以上财产调查是一个专业婚姻律师必须要考虑的问题,通过平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对当事人进行提醒,尽量让当事人提供线索,便于婚姻律师做出正确的判断,及时调整方案和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调查对方隐瞒的房产信息?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当事人不知道对方(配偶)在本市或外地另购房产,在对方有意隐瞒的情况下,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 而目前我国的法制又不是很完善,还无法仅凭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查另一方名下在一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因此,如果不知道对方购买房产的具体地址,只知道购买了房产,而想在离婚中主张分割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南京离婚律师建议,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试一试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调查:
1. 申请.调查对方的银行卡《交易明细》,看看收款方是否有房地产公司的名称或大额资金提现。
2. 看看对方的银行账户每个月是否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用于归还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3. 也可以跟自己信得过的亲戚串通低价出售一套房产,然后根据目前南京房产限购的政策来查对方身份证号码名下的各区的房产。
4. 像江苏泰兴的房屋管理局就允许律师持.调查令,调查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名下的所有房产。
5. 请调查公司的私家侦探跟踪调查,但是目前市场上鱼龙混珠,骗子实在太多,需要谨慎!
6. 另外我们一般还会通过个人信用报告来调查对方的房产情况,但是这种调查针对对方有贷款的房产会比较有效,也是非常快捷的。
7. 最后还有一种调查方式非常有效,需要当事人来所咨询,咨询电话:18801589148南京离婚律师热线。


○南京离婚如何调查股票账户和股票资金?
在当前的许多离婚案件中都会涉及股票账户和股票资金查询问题,对当事人来说最头疼的是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开户?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当事人和律师是如何处理的呢?
当事人自己调查方式:
1、 查看家里的电脑,看看对方安装的是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一般通过对方安装的什么证劵公司的交易软件,就可以简单判断出对方开户的证劵公司.csj64.com
2、 在该证劵交易软件中,看看是否存在股票交易账户,一般人的.惯都是保留股票证劵账户号,但不会保存交易密码。
3、 在与对方没有翻脸之前,有机会拿到对方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中国证券南京分公司,有2台自助打印设备,放上身份证原件就可以打印出对方的证劵账户号和开户的证劵公司,另外需要带上照相机或高像素手机拍照股票交易明细(因为交易明细自助查询不提供打印的,而柜台查询打印需要本人前往)。
一般律师调查方式:
申请.调查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或深圳两个分公司调查取证,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这种方式调查取得的对账单明细上无法同时显示上海A股和深圳A股的交易明细,也无法显示股票交易清单中的银证转出(入)资金,也就无法分析对方转移了多少资金.长三角律师网
专业婚姻律师调查方式:
南京离婚律师网的专业婚姻律师会在上述调查取证后根据股票交易明细清单中的交易单元代码,来查找对方具体的开户的证劵公司及开户证劵营业部,然后再申请一个.调查令去该证劵公司或证劵营业部调查取证,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细及银证转出(入)资金,其实股票账户只需看3部分内容:
  1、清单中的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3、股票交易清单中的银证转出(入)资金。
尤其是第(3)点,自2000年以后,股票证劵账户的资金一般都由第三方银行托管资金,因此银证转出(入)的资金就可以分析出对方转移了多少股票资金。专业的南京婚姻律师,不管股票存在多少年,一般都会调查结婚当日以后的所有股票明细。
通过我们多年来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或深圳两个分公司研究,总结出一套非常切实有效的方法,只要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我们一般10分钟内就可以判断出对方在什么证劵公司开户,2-3个小时内判断出对方在什么证劵公司的哪个具体的营业部开户,因此我们对股票调查取证一般只需1个调查令,就可以直接到证劵营业部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记录。
另外我们南京离婚律师团对的律师会顺便在调查令申请书中写上调取对方第三方存管银行资金账号,这样也可以为当事人多调查到一个对方的银行账号,有好多次我们通过这种方式为当事人查到未知的银行账号,追查出对方隐匿的巨额资金,最多的一次为当事人查到800多万股票资金,需要我们帮助的,请拨打南京离婚律师热线:18801589148,南京离婚律师团队会尽力帮助大家.长三角律师网


○遭遇家庭冷暴力时如何离婚?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长三角律师网。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
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csj64.com。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起诉,人民.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的一种离婚制度。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
  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为实施的隐蔽性就给受害者取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csj64.com。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证据面临着巨大挑战,家庭冷暴力离婚遇到证据阻碍。对于家庭冷暴力离婚案件来说,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受害者遭受家庭冷暴力的程度和形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受害人需要求助于专业婚姻律师,从家庭矛盾的各个方面收集大量证据,并从.审判的角度为受害人争取利益 化,最终使得.尽快判决结案,也让受害者早日摆脱错误的婚姻.csj64.com


○如何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csj64.com。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同生活的证明.csj64.com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csj64.com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csj64.com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南京离婚律师建议,可能的话,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离婚诉讼在国外一方不能回国时,如何委托代理人?
对于离婚案件在国外的一方,如果确实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的起诉或出庭应诉,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律师代理,南京离婚律师团队愿意为大家提供帮助,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具体来说是本人的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长三角律师网
其中起诉书应说明起诉的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
答辩状应当表明对离婚本身,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法律意见。
授权委托书重点写明授权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及委托期限,
以上书面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材料公证后交由国内一方代理人,国内的律师即可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诉或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诉讼文书。
上述方法既适用于一般诉讼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的协议离婚.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离婚纠纷起诉状
·南京律师办理一起劳务报酬案件
·民间借贷代理词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上诉再审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扩,并且它牵涉到的人或者事项也是非常具体明确的,同时在我国也存在着一些刑诉法条的司法解释,因此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刑诉法条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第一章管 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
  如今的房价已经居高不下,还有上升的趋势,虽然国家一直在调控,但是调控的房价的增长速度,并不代表房价不涨,因此很多工作在一线城市的工作者来说收入水平远不及房价的价格,因此只能选择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而租售同权一定程度上维护租房者的权益,那租售同权和动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抚恤金不是遗产,继子不能继承。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比较多的,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一般会要求行政单位在受理行政案件之后,即可着手审理,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需要在限定的期限之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我国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哪些?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哪些?1、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2、等待人事部将该岗位人员招聘到位。3、和该岗位新员工进行工作内容交接。4、签离职单,由你部门领导和公司跟你接触的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5、自签字之日起算,正式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离职后,若有社保或公积金等手续需和离职单位人事部沟通办理,如公积金转移单用于公积金转移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天长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经济合同纠纷,买房后发现没暖气能退房吗
    A

    买房后发现没暖气能退房吗

  • Q借钱不还,目前拉黑,联系不上,上诉
    A

    借钱不还,目前拉黑,联系不上,上诉

  • Q我朋友的孩子因为违法被判刑,判决书以拿到到快俩月,到现在不知
    A

    我朋友的孩子因为违法被判刑,判决书以拿到到快俩月,到现在不知道关在那里,家人切盼知到关在那里和时能探望,

  • Q求助,2010年11月21日法院裁决生效了
    A

    2010年11月21日法院裁决生效了,2011年4月公司也给了书面答复,同意执行法院的裁决,工商机关也接到法院的协执

  • Q合伙养殖,合伙人把养殖产生的收益占为己有。
    A

    合伙养殖,合伙人把养殖产生的收益占为己有。

  • Q你好,我咨询一个问在通过法院离婚双方都已经签就是没拿
    A

    你好,我咨询一个问在通过法院离婚双方都已经签就是没拿

  • Q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
    A

    你好,请问一下我最近在微信里被一名陌生人通过加他支付宝(邮箱注册)骗取我388元人民币,说是新互发返福利,结果支付宝

  • Q婚姻法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
    A

    各位律师 我想请问夫妻离婚有共同房产 欠外债没有欠条这笔款离婚后会共同偿还吗?
    买房时候

  • Q我家门口是道路,道路边我堆柴禾剁24年了,柴禾剁在别人家开荒
    A

    我家门口是道路,道路边我堆柴禾剁24年了,柴禾剁在别人家开荒地头,他家想让我把柴禾剁挪了,种地,我不同意,他就202

  • Q临海监狱是女子监狱吗
    A

    临海监狱是女子监狱吗

  • Q这样可以离婚抚养权吗?
    A

    男方不上班,婆婆有癌症,公公欠了一屁股债,男方还疑神疑鬼的动手打人,如果离婚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户籍在女方家,

  • Q离婚后我的房子会被抵债吗?
    A

    离婚我老公做生意赔了很多钱,我们离婚后每人一套房子,如果有人起诉他,我要承担吗?我的房子会被抵债吗?

  • Q证券官司侓师
    A

    证券官司侓师

  • Q上班途中的意外是工伤吗,你好
    A

    你好,我是一名教师。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下雨路滑自己摔倒了,两个前门牙没了。这属于工伤吗?我该怎么做啊

  • Q律师你好,我老公去年9月份去瑞升家具厂上班,在12月份出工
    A

    律师你好,我老公去年9月份去瑞升家具厂上班,在12月份出工伤,去医院治疗后一起休息20天又去上班,上班2月2日放年

  • Q你好,有人欠300的医药费不给怎么起诉
    A

    你好,有人欠300的医药费不给怎么起诉

  • Q丈夫失踪我想起诉离婚到哪办理?
    A

    原则上没有关系,可以在对方住所地或者常住地法院起诉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