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孩子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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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教您如何取得南京离婚孩子抚养权,提供南京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告诉您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证明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证明居住环境良好的,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所提供证据要有利于法庭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csj64.com。 2、即使夫妻双方的某些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就是双方没有差异.长三角律师网。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至为重要。 3、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学龄前儿童,通常由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祖(外祖)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长三角律师网。 5、.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至为重要的.长三角律师网。 6、下面这些因素也是法庭在处理孩子抚养权纠纷时需要考虑的: (1)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的; (5)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7、其实不论孩子跟谁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才是最根本的问题.长三角律师网。夫妻双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问题上不要太过偏执自私,也可以考虑请亲戚、朋友或律师与对方沟通交涉.csj64.com。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长三角律师网。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csj64.com。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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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法治在线律师_江苏电台《法治在线》栏目,律师点评嘉宾,律师热线咨询 ·南京证券期货犯罪辩护律师 ·贩卖毒品罪案件辩护词 ·南京合伙协议纠纷律师 能。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 没有劳动合同被开除适用哪一个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 如果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话,此时并不是不允许夫妻离婚,只不过会有一些限制。而在哺乳期离婚的话,也是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的。那么哺乳期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哺乳期离婚财产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 一般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我们发现很对罪犯虽然在服刑过程中也是会被减刑的,但此时往往都是已经服刑了一段时间之后再被减刑,因此有人就问了,通常罪犯服刑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呢?而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哪些罪犯才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刑.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西藏律师 ·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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