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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合同律师处理和驾驭各类合同法律问题,南京合同法律师注重个案操作,讲求实效,为个人及企业解决合同纠纷,南京合同债务律师专业提供合同签订、合同诈骗、合同违约、合同纠纷仲裁、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有关合同法律知识,免费合同法在线咨询。 ※南京合同律师谈公民应如何订立合同? 实行合同制,使公民可以通过各种合同取得自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使各种经济主体明确自己对消费者的责任.。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可据此防止不法交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求当事人诚实、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对方.。 通常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采用口头,书面、鉴证、公证等形式。但为避免发生纠纷,以及发生纠纷以后有据可依,订立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妥.。口头形式虽然快捷,但无据可查,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它一般只适用于集市贸易、市场零售等小额交易。 订立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即为发出缔结合同建议的行为,要约一经发出,提议人即受到自己建议的约束,表明提议人在对方的有效答复期内,负有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违反该项规定造成对方损失,有赔偿损失的责任。承诺是对提议人的建议予以答复的行为,答复应是对提议人的提议内容完全同意的答复,有新提议不算答复,只能构成答复人的新要约。答复一经向提议人表示,表明订立合同的阶段结束,合同成立,这时不按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责任.。 ※南京合同律师谈合同当事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订立经济合同。 三、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直接..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具备以上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其合法权益都受到合同法的保护。 ※南京合同律师谈合同争议当事人如何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执行.。 ※南京合同律师谈合同仲裁和诉讼 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就是人民.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的总和。 一、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依当事人申请人民.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进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并且可以执行、撤销仲裁裁决。 二、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 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就会受理.。 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决定。 3、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4、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 ※南京合同律师谈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项之规定,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经济第十五条规定,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保证的,可由保证人担保,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按照担保法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现行司法解释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一、关于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实际上也就是民法理论上讲的补充责任保证。补充责任保证包括代为履行的保证和代为赔偿损失的保证.。代为履行的保证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时,债权人才可要求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保证人没有条件代替债务人按主合同标的履行,就需要以代为赔偿损失来履行保证义务。代为赔偿损失通常用金钱来进行,亦可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以实物折价、财产权利转让等方式进行。我国担保法第十七条对一般保证作出了明确规定。在这种保证中,保证人享有自己特有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所谓的先诉抗辩权,系指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财产已为强制执行而得不到满足时,才可请求保证人履行,否则保证人可拒绝履行。现代各国立法也都规定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从而使保证人处于第二债务人的地位.。 一般来说,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有四种方式: 1、债权人必须证明已向主债务人实际执行而无效果,否则,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旧中国的民法和瑞士的债务..法均作了这样的规定。 2、债权人必须对主债务人进行诉讼上或诉讼外的催告,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如奥地利民法;日本民法还规定,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前必须先向主债务人催告,催告后若保证人证明主债务人可以履行前,债权人必须对主债务人强制执行,否则,仍可拒绝履行.。 3、债权人必须向保证人出具证明可以向主债务人提出请求的文件,并将担保该请求的权利转交给保证人,才能请求保证人履行,如前苏联民法典。 4、一些国家法律又规定,如果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保证后,主债务人住所、营业所或居所有变更,致使债权人向其请求清偿发生困难;主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根据情况推定对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足清偿债务的,保证人不得提出先诉抗辩权,如德国民法典。我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⑴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⑵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⑶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代为履行特定标的比如代为供货、代为运输、代为保管、代为供电等,在实践中不多,也不太现实,归纳起来,还是以约定承担代为履行金钱义务或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保证居多。这是因为,经济合同多种多样,要求保证人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不仅要求保证人有必要的财产实力,而且必须具备特定的履约能力,如履行要有运输能力,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或加工承揽合同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设备等条件。如果要求保证人必须承担实际履行合同的责任,那么,保证人只能在具有履行该合同能力的单位中选择,这样势必将保证人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这样不仅不利于经济交往的开展,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不现实.。比如在购销彩电合同中,保证人供方向需方如约供应彩电,否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说这是典型的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担保人将承担的是代为履行责任,然而,如果保证人是彩电生产企业,那么它的保证义务是能够完成的,但如果它是银行的话,银行又没有经营彩电的范围,就恐不能尽到这一保证责任.。这时,在作有利于债权人──需方解释的前提下,就应当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释为代为偿还金钱责任,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此种案件。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也正是针对这种情况,对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时,保证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了规定。不论是代为履行或是赔偿损失的责任,均是一种补充责任,这是应当予以明确的.。 ※南京合同律师谈合同解除 当事人事后协议解除合同,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因此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约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当约定条件出现或法定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如以机动车辆、船舶、不动产为标的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时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南京合同律师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 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无效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均有权主张,同时人民.、仲裁机构在审理时有权依法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主张的主体只能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申请撤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没有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的申请是不能主动撤销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说明该合同的决定权主要在于该合同的当事人.。 第三,无效合同因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可撤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可撤销。 。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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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江宁欠款律师 ·民间借贷案件代理词 ·借款本金案件起诉状 ·南京免费律师:无偿法律服务渠道解析 ·南京直播平台律师:MCN经纪合同解约、违约金抗辩、薪资结算、竞业限制主播维权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二、法院诉讼来解决方式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 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一、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欠钱不还无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欠条怎么办?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在把钱借给他人的时候,最好要求债务人出具一个欠条,这样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可能有的债权人在借钱的时候,没有要求对方出具欠条。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 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恐吓怎么办?欠债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如果欠债人威胁要债人的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报警处理。欠债人有按时还款的义务,债权人也有讨要欠款的权利,债权人在讨要欠款的过程中,可以合理地利用法律地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执行时. 男的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么 男的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镇江市润州区律师 ·无锡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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