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面向南京地区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纠纷、商品房房屋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等。专业处理涉及房产建设、买卖、租赁及拆迁等方面纠纷业务.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提供新房地产法、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二手房、廉租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房屋装修纠纷、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产税、房屋抵押、购房指南等房产法律专业知识,提供最新房产法规、范本、 案例、房产律师费标准等知识.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谈房产诉讼的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的受理范围。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以及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及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或集资决定有意见的,不属人民.受理范围,不能向人民.起诉。
  3、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职工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4、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人民.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5、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6、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人民.起诉.
  7、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谈房产案件的诉讼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管辖,其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管辖,其他人民.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人民.。而不动产纠纷案件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因此,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谈房产案件诉讼程序
  提起诉讼程序首先应当明确双方双方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如果双方订立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合同条款或达成了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且对仲裁机构和事项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符合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生效条件,购房人应据此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人民.也不受理此类案件。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除法定事由当事人是不能对仲裁结果表示质疑的。。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信用卡还不上后果如何?
    信用卡还不上后果如何1、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的欠款不到几天,就会产生上千元的利息,时间越长利息越高。超过信用卡免息期不及时还款的,银行将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超过一定时间银行会对持卡人收取更高的罚息。2、个人信用污点个人信用记录有多重要,只要你申请过信用卡或是申请过贷款就知道了,一旦你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基本想申请信用卡就会很难,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糟糕的是未.

2023被监视居住能出门吗?
    被监视居住能出门吗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是天大的理由才可能获得批准。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一方债务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

婚姻诈骗罪判刑的是多久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情节轻的判缓刑,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三、诈骗罪量刑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

法院对抚养费的判决是多少
    法院对抚养费的判决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湖南永州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如何计算的?
    A

    湖南永州市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如何计算的?

  • Q借钱不还。打电话也不接
    A

    万块钱的借款,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我大概需要付多少钱?有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但是人找不到。能追回借款

  • Q男的为了新欢 逼着自己女朋友打掉孩子,这算是犯法嘛
    A

    男的为了新欢逼着自己女朋友打掉孩子,这算是犯法嘛

  • Q男方提离婚婚后别人欠他钱用房抵他爸也过了间店面给他都在外省怎么证明有这些东西切是
    A

    男方提离婚婚后别人欠他钱用房抵他爸也过了间店面给他都在外省怎么证明有这些东西切是婚后财产本地法院会帮我取证吗

  • Q中国婚姻法对二婚出轨女人的财产怎样来分割的
    A

    中国婚姻法对二婚出轨女人的财产怎样来分割的

  • Q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朋友未婚先孕两次,第一次打胎了,因为不结婚,第二次现在
    A

    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朋友未婚先孕两次,第一次打胎了,因为不结婚,第二次现在又怀孕三个月多了,他不娶我而且和前女

  • Q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A

    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 Q我刚在QQ上被骗了1100元,这能报警吗
    A

    我刚在QQ上被骗了1100元,这能报警吗

  • Q上班路上骑车摔伤算工伤
    A

    上班路上骑车摔伤算工伤

  • Q我被网友骗了,他通过低价出售手机诈骗他人定金,用fd抓包非法修改
    A

    我知道他手机号码,微信,qq,以及一些诈骗发的信息。我想发送律师函,能查到他在哪里吗?

  • Q你好!丈夫家暴过程中,妻子自卫伤人承不承担责任
    A

    你好!丈夫家暴过程中,妻子自卫伤人承不承担责任

  • Q我妈得手在上班时被压面机压伤了,3个韧带断了一个动脉断了,单位没给交医疗伤害险,
    A

    我妈得手在上班时被压面机压伤了,3个韧带断了一个动脉断了,单位没给交医疗伤害险,工伤咋赔偿,赔偿多少,谢谢。

  • Q犯盗掘古墓罪患有乙肝肝硬化法院怎样判决
    A

    犯盗掘古墓罪患有乙肝肝硬化法院怎样判决

  • Q受多人围攻,情急之下,*伤人,是自卫吗
    A

    受多人围攻,情急之下,*伤人,是自卫吗

  • Q律师代表建议意见
    A

    扬州窦永明律师参加江苏省检察院召开的律师代表座谈会,大家对检察院有建议的可以留言。

  • Q您好,我想询问下分居一半了,想离婚需要怎么办呢?
    A

    您好,我想询问下分居一半了,想离婚需要怎么办呢?

  • Q债务问题,涉及金额一万元
    A

    朋友借我钱总是拖着不还,有借据,没注还款日期,近几个月问他要说是没钱,在想办法还的,他正常上班还这点钱根本没问题,现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