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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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业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婚姻遗产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协议离婚、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婚姻纠纷法律服务.。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业务范围: ※确认婚姻..发生的争议; ※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的争议; ※婚前财产权属发生的争议; ※同居期间财产分配发生的争议; ※离婚房产分割发生的争议; ※婚姻期间债权债务争议; ※婚后股权分割发生的争议; ※婚后基金、有价证劵分配发生的争议; ※婚姻损害赔偿发生争议; ※婚姻期间分居满两年发生的争议; ※婚姻..中孕期、哺乳期发生的争议; ※离婚后对抚养费、赡养费、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发生的争议; ※离婚后因一方隐匿财产发生的争议; ※婚后一方有赌博、吸毒行为发生的争议; ※婚姻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争议等。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特色: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法律服务,多年的经验足以满足个人和私企法律服务,主要适用对象包括: 私企老板、个体工商户、中产阶层、大学教授、保险从业人员、公务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中介人员、心理医生等。 1、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个人或私企决策及法律风险分析; 2、参加民事法律行为谈判、磋商; 3、制定和起草合同协议,审查修正和协助订立民事法律文书; 4、清理债权债务,进行债权催收; 5、对个人日常生活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6、代为拟定遗嘱,进行律师遗嘱见证程序; 7、其他因个人需求约定服务。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离婚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 请 人(本案原告):石**,女,**族,19**年**月**日生,住址:北京市**区***小区**里**楼**门***室,联系电话:13*****。 被申请人(本案被告):李**,男,**族,19**年**月**日生,住址:北京市**区***小区**里**楼**门***室,联系电话:13*****。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向**区***村委会调取被告***与**区**村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存放于:***区***村委会;档案管理人:齐***;联系电话:13*********。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李**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涉及申请人石**与被申请人李**夫妻.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协议》,存放于北京市**区**村委会,申请人为分清事实,曾到**区**村委会,要求对该《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复制,**区**村委会表示他们不针对律师及个人出示相关凭证,必须由人民.予以调取.。 综上,为查清本案事实,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3款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调取。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 申请人: ***年**月**日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拟就的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乙方):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时间为 个月;分居期间,现在住房一套归 方居住, 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二、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以上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甲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乙方): 年 月 日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以案说法: 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王某某与岳某某调解解除婚姻..时并未对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据此,岳某某可以在离婚后就尚未分割的夫妻.同财产提起诉讼.。岳某某依据景泰县.调取的王某某名下自2008年至2009年期间的银行存款凭证及双方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等综合相加计算,以夫妻.同财产为10300万元以上来主张分割夫妻.同财产的一半即5150万元起诉至一审.,符合一审.所规定的受理一审案件诉讼标的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元)的立案标准。从岳某某提起的诉讼请求看,本案为离婚后夫妻.同财产的分割之诉,而非离婚之诉,与.所做的离婚调解之诉非同一诉讼请求,一审.受理本案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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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代理意见 ·分割夫妻财产案件民事起诉状 ·不当得利强制执行申请书 ·南京市高淳区如何追讨欠款? 达到退休年龄的有误工费损失的规定是什么?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有误工费损失的规定是什么?首先,《司法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并没有也不可能区分退休人员和未退休人员,仅讲到了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所以,争论退休人员有无误工损失几乎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无论是退休还是未退休,只要存在“个人收入”和“误工时间”,就一定存在误工费。但是这里一定要将个人收入作个界定,就是退休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包括养老金,因为养老金不会随着受害人受到伤害而减少或停止发放,除非受害人死亡。所以,可以这么说:退休人员只要具有劳动能力,又有稳定的工作.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会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 发生伤残司法鉴定怎么做 伤残司法鉴定怎么做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 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子女合法吗? 一、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子女合法吗?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子女是不合法的,应当在财产分隔完毕后再进行财产转移。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转移夫妻财产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 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什么?交强险已过期的赔偿责任处罚是: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二、交强险赔偿问题(一)赔偿范围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泰州律师 ·定远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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