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提供马鞍山交通事故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csj64.com。擅长代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为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事故责任认定、交通法律法规咨询、交通事故处理等法律.csj64.com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最新交通法全文、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鉴定、交通规则、交通安全、交通肇事、交通违章。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胎儿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会造成孕妇腹中的胎儿死亡的惨痛悲剧.长三角律师网。尽管对于这样的情形,人们.惯称之为“一尸两命”,但是,对于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胎儿,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却无须赔偿死亡赔偿金。其理由是因胎儿尚在母体中而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还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长三角律师网。我国法律除确认胎儿将来的继承权问题以外,目前还没有对胎儿的其他利益做出相关的规定。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通常遭受的损害可能包括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其中,可能涉及的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项目如下:
  (一)造成伤害未致残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这种情形下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造成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csj64.com。这种情形下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造成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这种情形下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长三角律师网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民事赔偿责任认定都是国家相关部门行使公权力的表现,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不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存在责任的划分和认定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会导致人身、财产的损害和损失,两者均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csj64.com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做出认定的主体不同。
前者是由交警部门依行政职权确定,后者是人民.依司法审判权确定。在民事赔偿程序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能作为认定民事责任的证据之一,而非确定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大小的唯一标准。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所遵循的原则不同.长三角律师网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过错原则,即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小的为次要责任,过错大的为主要责任,过错相当的为同等责任,全部过错的为全部责任。而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则遵循混合原则,即某些情况下遵循过错原则,某些情况下遵循无过错原则。
三、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csj64.com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能成为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依据之一,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包括作为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证据。
四、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内容不同.csj64.com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定。民事赔偿责任认定是指对赔偿义务主体、赔偿范围及赔偿金额的确定。
五、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责任主体不同.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直接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常包括行人、司机、乘客。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交通事故参与人,既包括直接参与的当事人如行人、司机、乘客等,也包括间接参与了交通事故法律..的“人”,如车主、保险公司等。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长三角律师网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长三角律师网。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csj64.com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保险..为车主支招 车险索赔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csj64.com。“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对于车险索赔,车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长三角律师网。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长三角律师网
其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在车险索赔时,车主应遵守相关交通规范并熟悉保险责任范围。”重庆保险..说,对于年审不合格或没有年审、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购买二手车后保单未过户的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长三角律师网。另外,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
其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什么是醉酒驾驶?
我国刑法关于醉酒驾驶的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csj64.com。”以上是我国刑法分则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对于该条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一)构成犯罪的标准1.事发场所只能是道路,驾驶的对象只能是机动车。2.事发当时应达到醉酒标准。3.与“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不同,“醉驾型”危险驾驶构成犯罪“无需具备任何其他要件”,是一个纯粹客观的判断。(二)醉驾是否一律入刑之争部分学者提出,根据《刑法》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在决定是否构成“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时,除了根据上述标准,还应结合《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进一步判断醉酒驾驶行为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进行综合认定.长三角律师网。 刑法学家赵秉志也曾提出,“应当对醉酒驾驶行为入罪增加情节的限制,以节约司法资源,更好的贯彻刑法的谦抑精神”。(三)数罪并罚问题对于醉酒驾驶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从一重”,形成了醉驾行为的三元化惩处模式: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二是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一般以交通肇事罪处理;三是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行为则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论处。以上是对醉酒驾驶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延伸阅读:醉酒驾驶醉酒驾驶的处罚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判定2013年醉酒驾驶处罚规定怎么处罚醉酒驾驶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肇事逃逸的细分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诉讼时效中可能发生中断或中止。
  如果交通事故中你是乘客,在事故中受伤,你可以在两年内以运输合同向承运人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索赔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在索赔前要认真学.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受害方既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漫天要价,走入权益要求过分的误区。尤其不能非法扣车、打人,否则容易衍生出新的责权纠纷,使问题复杂化,增加事故处理的难度.csj64.com
  明白己方的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长三角律师网。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长三角律师网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长三角律师网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长三角律师网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csj64.com。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起诉的除外.长三角律师网
  按统一的标准计算损失赔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csj64.com。“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csj64.com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长三角律师网
   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调解?
(一)如果事故发生后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报案,交警部门事后认定的责任书,不能作为落实赔偿责任的证据,发生纠纷后,不能作为.认定的依据,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赔偿的金额不能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或者公司都可以请求.撤消或变更协议。
(二)若交警部门先行立案调查,在没有责任认定之前达成私下协议,
(三)在法定时间内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但是没有调解之前达成协议
不管甲方是否到交警部门在调解书上签字,如果乙方赔偿的金额不能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或者公司都可以请求.撤消或变更协议。而作为保险公司,认为交警部门提供的认定书和调解协议符合法定程序,那么保险公司就有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拒绝赔偿,在收到赔付申请后合理时间内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员工因工受伤,公司首先是赔偿主体,然后也是受害主体,因甲方与乙方达成私下协议,所受偿款项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公司可以补足损失,然后向乙方追偿。或者甲方作原告,乙方做被告,公司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变更或撤消协议或调解协议,再或者公司做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变更或撤消调解协议向乙方追偿。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谈交通肇事逃逸后果
肇事后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还违反法律,其后果往往也是严重的.长三角律师网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长三角律师网
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 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 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行政处罚重.长三角律师网。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刑事责任重.长三角律师网。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 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 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 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犯论处。
据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介绍说,广州马鞍山市每年都有不少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判刑的人。其中,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者心存侥幸,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也有的 缺乏起码的道德和良知,不仅不积极救助伤者,还利用他人救助时的混乱开溜。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自作聪明的肇事者,最终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或刑之、或拘之、或赔之,或刑、拘、赔三者兼得之。刘传发律师提醒说,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 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咨询律师:13770831974(姜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马鞍山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8951945636
马鞍山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3770831974
马鞍山律师
黄贤柏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5551750882
马鞍山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马鞍山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律师·马鞍山律师



相关知识
·马鞍山交通事故律师
·马鞍山合同纠纷律师
·马鞍山市看守所取保候审怎么申请?
·和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规定、位置导航
·马鞍山市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汇总
  一、工伤认定管辖移送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
  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一、股东破产清算申请书写作要求是什么?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栏应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申请人如系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组织,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2、申请目的:一般表述为:“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除能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八条.
  我们在进行解决工程纠纷的时候,一定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决。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都包括什么呢?我们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包括什么(一)解除合同的条件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条件的出现会导致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解释》中对于解除合同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1、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违约的损失范围是怎么界定的一、根据法律对合同违约损失的界定范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可得利益(预期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
·合肥律师
·芜湖律师
·蚌埠律师
·淮南律师
·淮北律师
·马鞍山律师
·铜陵律师
·安庆律师
·黄山律师
·滁州律师
·阜阳律师
·宿州律师
·六安律师
·宣城律师
·池州律师
·亳州律师
·常州市金坛区律师
·上海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马鞍山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8951945636
马鞍山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3770831974
马鞍山律师
黄贤柏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5551750882
马鞍山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马鞍山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律师·马鞍山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拿不到毕业证自考本科100多学生
    A

    由于学校原因。致使我们考完自考的学生却拿不到毕业证,怎么办,要行政诉讼的

  • Q民间借贷利率,尊敬的律师:“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中的
    A

    尊敬的律师:“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中的“银行”指何种银行?1.“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

  • Q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新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
    A

    新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如果家中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的话,这家的所有人都交上,这个60周岁以上的老人才能领钱吗,

  • Q家庭纠纷引起的案件 有什么解释
    A

    (家庭)夫妻之间引起的矛盾,最后导致老公死亡。那个老公和老婆特别喜欢喝酒,有3个孩子,但每次那个老公喝醉酒以后殴打妻

  • Q不知道是否香港诉讼赔偿高?
    A

    被告雇凶使得我残疾,被告在香港,案发在东莞,人身损害的残疾金东莞很低,不知道是否香港诉讼赔偿高?案发地在东莞,我现在

  • Q一>沣车新城诉讼案在你范围内吗? 二〉残疾儿因父母离婚后费
    A

    一>沣车新城诉讼案在你范围内吗?
    二〉残疾儿因父母
    离婚后费用拖欠问题?
    三〉费用不够用可诉追加? <

  • Q因一个手子骨折,是否能胜任爬塔吊工作
    A

    因一个手子骨折,是否能胜任爬塔吊工作

  • Q我想问下我妈妈有残疾证自己几岁家住哪里几点
    A

    我想问下  我妈妈有残疾证  自己几岁  家住哪里&nb

  • Q我在厂里做临时工一个多月,前天中午吃午饭,一个男的骂我,结果我骂了他几句请问我该
    A

    你好,我在厂里做临时工一个多月,前天中午吃午饭,一个男的骂我,结果我骂了他几句,下午大概一点,他到车间来打我,,,厂

  • Q打架斗殴刑事拘留看守所有谅解书
    A

    打架斗殴  刑事拘留看守所  有谅解书

  • Q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
    A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

  • Q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要和老公离婚了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有两个
    A

    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我要和老公离婚了 我们没有领结婚证 有两个孩子 泸州有一套

  • Q结婚五了没有孩子,女人出轨了,女方要求离婚女人要赔偿男人多少精神损失费?共同财产
    A

    结婚五了没有孩子,女人出轨了,女方要求离婚女人要赔偿男人多少精神损失费?共同财产怎么分?我们户口是湖南的,房子是在山

  • Q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没有公司资质老板顶着别的公司资质搞楼房建设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
    A

    没有公司资质老板顶着别的公司资质搞楼房建设怎么样才能评上工伤人在他那工地死了是突发疾病死的在24小时之内是找他老板还

  • Q你好陈律师,我们两个结婚半年了,有结婚证,还怀孕了,因为吵架
    A

    你好陈律师,我们两个结婚半年了,有结婚证,还怀孕了,因为吵架,我们两,我回我妈家了,他跟他妈嫂子上我们家打架去了,把

  • Q强险碰人多少元能陪多少钱
    A

    强险碰人多少元能陪多少钱

  • Q清问劳资纠纷一事,现在什么情况呢?
    A

    清问劳资纠纷一事,现在什么情况呢?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