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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债权债务律师提供六合债权债务律师咨询、六合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六合区债务官司案件、公司债务、离婚债务、债权转让抵押律师帮助等。常年代理债权债务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债权债务纠纷、风险防范等债务纠纷案件,解决借贷纠纷、欠款追讨等各种债权债务纠纷难题。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擅长各种债务追收清欠、合同争议处理,专业代理违法追债纠缠,债权债务被诉代理,货款、借款、赔款、违约金等债务纠纷案件,为个人及企业办理追债、讨债纠纷事务,提供债务追讨、债务纠纷诉讼等专业债务法律事务。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有还款期限的书面借据,债务人到期不还怎么办?
    答:《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不予保护.。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货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南京A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代理律师:南京.律师事务所,电话:18801589148
  被告:南京B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元及利息损失×××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3年7月起,被告开始向原告购买包装材料产品。至2015年5月,被告累计拖欠货款×××元。原告多次催讨货款,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买卖合同..,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在验收货物之后,无正当理由却拒不支付货款,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
    具状人:南京A有限公司
    2015年6月7日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河北省高级人民.:  
    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借条应具备的内容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律师提示,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同时,请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最后,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公司业务往来怎么写收据?
    问:我应该是写欠条还是借条?该怎么写?
  我们是建筑公司,一般供应商拿送货单来我们公司对账,对好账之后不能马上付款,而供应商的送货单须留给我向公司请款,于是我收了供应商的送货单。但是,他们要求要写欠条。请问我该向供应商打欠条还是借条?
  律师解答:
  你不应该写借条,也不应当写欠条,你该写收条或收据,范文如下:
  收条
  我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收到XX公司送来:
  1、XXXX(规格:XXXX)XX件,单价XX元/件,小计XX元;
  2、XXXX(规格:XXXX)XX件,单价XX元/件,小计XX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XXXX元(小写¥XXXX.00).。上述货款未经核实,待结。
  签收人:XXX
  2015年1月14日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7、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债权人会议决议
  债权人会议行使职权通常是以作出决议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债权人会议决议既..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又..到债务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不包括本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包括本数),但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包括本数)。
  最高.《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47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可见,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比一般的决议所要求的条件更严格。这是因为和解协议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必须体现绝大多数债权人的意愿。根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按债权人会议确定的债权额计算。对此有争议的,由人民.审查后裁定,并按裁定所确定的债权额计算。清算组提出的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未获通过的,由人民.依法裁定.。对此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债权人会议代表全体债权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旦按法定程序通过,全体债权人都必须遵守,即使未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债权人和虽已出席会议但不同意该决议的债权人也不能例外。
  为了保证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正确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了当决议违法时如何纠正的方法,即“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向人民.提出,由人民.依法裁定.。”.接到债权人的申请后,应当就会议的召集、表决的程序、决议的内容等事项进行审查。如认为决议确实违法的,应当裁定撤销,命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如认为决议不违法,则裁定驳回申请,维持原决议.。债权人会议决议在未被人民.裁定撤销前,不停止执行.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1]。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债务重组的方式
  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③债务转为资本;
  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什么是债务豁免?
    所谓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的有效协调。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什么是债务免除?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债务免除的效力有: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该免除部分消灭‌。‌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反之‌,‌保证债务免除的‌,‌主债务并不消灭‌。‌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债权证书‌。‌
  2、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有害第三人的权利‌.。‌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其债务人的债务‌,‌而以之对抗质权人‌。‌

★六合债权债务律师谈什么是合伙债务?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中所承担的债务。依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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