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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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3、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4、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6、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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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返还财物案件代理词 ·合同纠纷答辩状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从轻辩护贩毒案件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南京公司欠款的有效追讨方法 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但因为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对盗窃罪的数额要求也是不同的。另外,虽然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但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量刑幅度。那么这个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二年内. 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是什么? 在我国最常见的监外执行其实也就是保外就医,这是针对正在服刑的罪犯,当然也是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才有资格被监外执行。而此时就要求罪犯身患严重的疾病,影响到了生命才行。那么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是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1、经精神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同期性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有: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夫妻。这就是说,登记离婚只接纳合法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对非法同居者乃至事实婚姻的当事人一概拒之门外。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其离婚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来办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 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 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借款约定利息的现象在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但却也常常会出现由于利息约定过高而引发纠纷的情况,所以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引起了您的关注。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关于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呢?简而言之,应该怎么约定借款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一、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律师 ·当涂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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