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市仲裁委员会住所、联系电话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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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镇江、宿迁仲裁委员会汇总: (一)名称:南京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25804610Y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9号民防大厦25-26层 联系电话:025-84721682 法定代表人:李华 (二)名称:无锡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62948138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文华路199号8楼 联系电话:0510-82730848 法定代表人:谢海华 (三)名称:徐州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6507858K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四层 联系电话:0516-83734982 法定代表人:刘Z某某 (四)名称:常州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7290507U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中路218号 联系电话:0519-81289667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五)名称:苏州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6955730M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334号 联系电话:0512-65229313 法定代表人:周雷 (六)名称:南通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60831880X0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综合服务中心12楼 联系电话:0513-59002752 法定代表人:朱红春 (七)名称: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8050177E 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3号楼6楼 联系电话:0518-85800356 法定代表人:吴西涛 (八)名称:淮安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9477957C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34号 联系电话:0517-83320411 法定代表人:戚寿余 (九)名称:盐城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8214231G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毓龙东路17号 联系电话:0515-86663121 法定代表人:张镇 (十)名称:扬州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7953985768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都路51号 联系电话:0514-87158003 法定代表人:朱愈明 (十一)名称:镇江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866120XF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34号8楼 联系电话:0511—84448955 法定代表人:王文生 (十二)名称:泰州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46904019X3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6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23-86397039 法定代表人:杨歆 (十三)名称:宿迁仲裁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00000161805529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联系电话:0527-84358090 法定代表人:吴昊。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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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海事法院搬迁新址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迁至鼓楼区江苏路新址 ·江苏省各地全部看守所电话、地址汇总 ·南通律师谈撕毁的借条能否追债? 骨折的工伤认定具体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有工伤的发生,那么对于骨折的工伤认定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以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申请有关资料,来进一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相关利益。对于一些骨折的工伤认定发生情况,应填写工伤认定表。一、骨折的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 非法同居财产问题是如何处理的,怎么分割? 非法同居财产问题是如何处理的,怎么分割?现代社会,未婚同居现象十分普遍,而这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比如分手时的财产分割等问题。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非法同居财产问题是如何处理的,怎么分割?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有什么原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便成了一条司法惯例。(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 诈骗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 诈骗不仅对平民百姓的生活造成困扰,还会让人防不胜防更甚者更是使人倾家荡产甚至是寻死,而这几年关于诈骗的新闻越来越多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危机意识还要对其有所了解,我们整理了关于诈骗罪的犯罪特征的有关介绍,您一起来看看吧。一、诈骗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二)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 犯交通肇事罪的责任都有哪些 时下,学开车、买小车已成为社会上的一股潮流,许多家庭把拥有一台私家车作为一种时尚。但是因为漠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轻视违章驾驶的危害,很多人为追求潮流付出了非常惨痛的代价——自由。那么,犯交通肇事罪的责任都有哪些?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犯交通肇事罪的责任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1、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逃逸具体是指:①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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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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