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
| |||||||||||||||
|
天津市各区县劳动仲裁机构联系方式: (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和平区四平西道5号 电话:27819612,邮编:300052 (二)和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号 电话:58117656,邮编:300070 (三)河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河西区澧水道14号 电话:28275513,邮编:300210 (四)河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南头与某某大街交口爱心编织中心三楼 电话:60891258,邮编:300011 (五)河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河北区榆关道388号 电话:26242822,邮编:300232 (六)南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平湖路5号 电话:27496716,邮编:300193 (七)红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红桥区勤俭道208号 电话:86516680,邮编:300131 (八)东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东丽区荣成路13号 电话:24396251,邮编:300300 (九)津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法院东侧 电话:28392645,邮编:300350 (十)西青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西青区西青道409增5号 电话:27398972,邮编:300380 (十一)北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北辰区京津公路北辰大厦 电话:26391575,邮编:300400 (十二)塘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塘沽浙江路126号 电话:66300362,邮编:300450 (十三)汉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汉沽河西四纬路 电话:25669292,邮编:300480 (十四)大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大港世纪大道68号 电话:63109028,邮编:300270 (十五)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开发区第二大街九号B区4楼 电话:25204583,邮编:300457 (十六)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66号A2区 地址:84906026,邮编:300308 (十七)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高新区某某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5室 电话:83712729,邮编:300384 (十八)武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武清区杨村镇新华南路 电话:29342132,邮编:301700 (十九)静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静海县胜利大街36号 电话:28941064,邮编:301600 (二十)宁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宁河县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增1号 电话:69592447,邮编:301500 (二十一)宝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宝坻区城关镇苑北路39号 电话:29242238,邮编:301800 (二十二)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蓟县兴华大街269号 电话:82861813,邮编:301900。 ┝咨询律师:18036231135(王律师) 15052927793(夏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天津市所有市县区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路线导航 ·天津市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天津市所有市县区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路线导航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是多久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是多久?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发生纠纷,一旦纠纷无法私下协商调解,就会向法院提起上诉。在民事案件程序中,法院判决中一般会包括判处罚金。但是你知道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是多久吗?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没有缴纳罚金,又会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是多久第五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 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什么规定?房屋契证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凭证,契证中还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很多人会把它们的概念混淆,因而对于契证的规定不了解,那么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就针对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学习。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土地使用证过户契证有哪些规定?鉴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为满足购房者缴纳契税后要求对房产交易合法性进行确认的需要,便于征收机关控管税源,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事项的通知》(国税发〔1997〕176号),现就. 二婚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婚姻都是比较不幸运的。即使在经历过第二次婚姻了,但是还是没有处理好婚姻问题需要离婚。不管怎样,离婚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需要分割的。但是,双方婚前的财产并不会被分割。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二婚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认定?二婚离婚婚前财产怎么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 离婚变更房产贷款人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于房子的相关问题,自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的。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进行购买的。所以。有些夫妻离婚以后,也会对还贷的名字做一些变更。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变更房产贷款人怎么办理?一、离婚变更房产贷款人怎么办理?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 民政局离婚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在少数,但是一般都会有一份离婚协议书,其实,离婚协议书只是针对离婚后一些问题的协商,当事人如果签字以后,就代表同意协议书中的内容,并不代表着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正式解除还需要当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民政局离婚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民政局离婚协议效力是怎样的?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离婚的当事人. ·宁河区律师 ·和平区律师 ·静海区律师 ·宝坻区律师 ·武清区律师 ·蓟州区律师 ·河东区律师 ·河西区律师 ·南开区律师 ·河北区律师 ·红桥区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东丽区律师 ·西青区律师 ·津南区律师 ·北辰区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 夏骏艺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052927793 |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36231135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3770831974 |
![]() |
| 天津市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