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共14家)律师会见工作联系方式、地址及电话 |
| |||||||||||||||||||||||||
南京市看守所共14家,我们把律师会见工作联系方式、地址及电话总结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联系电话:025-84420913 84420904 地址:茶亭东街188号(市看大院里面) 邮编210017 1、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0960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邮编:210017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40-11:15.下午14:00-17:15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2:00 下午18:00 ![]() 2、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7947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建邺区下圩村19号 邮编:210036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3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2:00 下午18:00 3、南京市第三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7177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 邮编:210049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2:00 下午18:00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1246 4、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26号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 5、浦口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8140310 南京市浦口泰冯路58号 邮编:210032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6、栖霞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3148086 南京市栖霞尧化门街137号 邮编:210046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7、雨花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84427787 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0号 邮编:210012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30 ![]() 8、江宁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1835900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 邮编:211103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9、六合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7555667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 邮编:211500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10、高淳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7347933 南京市淳溪镇淳东路28号 邮编:211300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 11、溧水区看守所联系电话: 025-57245635 南京市溧水永阳镇栖凤南路 邮编: 211200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律师会见结束时间上午11:30 下午17:00 12、南京铁路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高庙90号 13、南京军区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油新线 14、江苏省看守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街道下圩1队 联系电话(前台) 025-866730721 律师会见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3057670467(刘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串通投标罪律师_串通投标罪的认定、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立案标准、管辖、量刑标准、成功辩护案例 ·连云港市所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 ·江宁拆迁律师 ·南京民事律师 ·浦口遗产继承律师_南京市浦口区遗产继承律师处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纠纷 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表格以及专利有关的材料。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 一、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不协商可以吗?交通事故不协商直接起诉是可以的,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如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 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房产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 当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故时,由于很多人对于继承人相关知识的匮乏,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房产继承便出现纠纷,此时你又该如何应对呢?那么,你知道继承人的条件是什么吗,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呢?请带着这个疑惑,为您解答。一、房产继承的条件1、继承应当在被继.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老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 高峰 律师 |
![]() |
![]() |
![]() |
![]() 刘武 律师 |
![]() |
![]() |
![]() |
![]() 杨晗璐 律师 |
![]() |
![]() |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最全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共14家)律师会见工作联系方式、地址及电话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