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温州合同法专业律师承办买卖合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建筑工程合同、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审查、修改、起草合同,专业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擅长处理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经济纠纷及各类不动产纠纷等诉讼案件.

温州合同纠纷律师谈时效期间的计算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该条除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见,《合同法》的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情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一般都规定为“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也有例外,如《国际买卖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生时开始计算。

温州合同纠纷律师谈不可抗力因素的构成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某某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不过,即使签订合同后遇上不可抗力因素,若合同内没有列明不可抗力条款,也有可能不能免责的。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我们在签订合同中应该特别注意要列明不可抗力条款.

温州合同纠纷律师谈协议管辖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往往规定在本地法院)来管辖案件,以节省费用,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
应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按照规定,在广州市一般财产案件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标的低于600万元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二、被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法院。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起诉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诉讼成本的增加,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当事人只能就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法院,而不能以协议决定第二审法院.
四、双方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口头约定无效.。。

咨询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温州律师
李力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温州律师



相关知识
·温州市看守所_温州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温州度山看守所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乐清市看守所_乐清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温州市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地址汇总
·文成县看守所_浙江省文成县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文成县坑口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温州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律师预约规定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在公共场所,经常会看到妥善保管私人物品的标志,但是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情况比如说因为自己的疏忽丢失了物品,有的是因为盗窃丢失物品。相信很多人都有过丢失物品的经验,所以要保管好我们的财物,国家对于关于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拾得遗失物的相关规定对于拾得遗失物这一事实,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作了概括性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物权法》出台后对这个问题作了相对比较具体的规.

起诉离婚证据需要几份,没有证据能不能起诉离婚
    在当今社会,大部分夫妻离婚协议离婚的。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话,就会选择起诉离婚。我们知道,法院进行诉讼审判时是需要证据的,没有证据对于审判结果是很不利的。那么,起诉离婚证据需要几份,没有证据能不能起诉离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婚
    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离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相关协议,那么就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需要经过一定程序,那么,一个人起诉离婚怎么离婚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一、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

拾得遗失物具有遗失物所有权吗
    拾得遗失物具有遗失物所有权吗中华民族具有很多的优良品德,拾金不昧就是其中的一种。我们一般都会对自己的私有物品保存好,但是有的时候会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他人的偷盗使得自己的物品遗失。如果拾得遗失物应该及时归还,有的人会有疑问拾得遗失物具有遗失物所有权吗?一、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谁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但拾得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喂养费等)失主应予偿还。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

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有哪些?
    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有哪些?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国家政府来征地的现象,政府利用征收来的土地进行开发,做其他的项目。征地这种现象在农村出现的更为频繁,政府征地之后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那么。四川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土地补偿费 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二、安置补助.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靖江律师
·泰州市高港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温州律师
李力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5年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温州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劳资,你好,你好,我于2011年5月28到临沂双丰橡
    A

    你好,我于2011年5月28到临沂双丰橡塑公司上班任职注塑车间主管,7月6日递交辞职书,老板说等他找好人再走,于20

  • Q农民工,我借钱买辆车在工地做事
    A

    借钱买辆车在工地做事,可是事已经做玩几个月我钱还没拿到,每次打电话给老板都说没钱,当初用没签定和约,我该怎么办啊

  • Q南京广发银行担保骗贷1000万案揭秘
    A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担保公司以我们的名义办理贷款,再和

  • Q尊敬的律师:我能撤销这份合同吗?
    A

    尊敬的律师:我能撤销这份合同吗?事发时间:2010年03月09日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汉口汉正街有个门面一直租给他人经

  • Q物业有赔偿责任吗?,我在小区内丢了新摩托车
    A

    我在小区内丢了新摩托车,物业有赔偿责任吗?如果有我们该如何维权?

  • Q我能怎么办。,我是2000年经老公朋友的姑姑担保
    A

    我是2000年经老公朋友的姑姑担保,把4万元亲自拿给她朋友融资,说1月后会反给我们1万。之后一年,那个人只写了张借据

  • Q民事赔偿问题,我爸被人打伤
    A

    我爸被人打伤,司法鉴定为轻伤,是否构成重伤须看一年后的治疗情况,现在对方想私了,在不追究刑事责任下,对方应该赔多少钱

  • Q离婚后小孩的探视问题
    A

    我和前夫离婚后'判决书上规定每个月我有两次探视,但他们根本不让我看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 Q肝破裂患者做伤残鉴定为几级
    A

    在工厂里面被装载机挤压受伤导致肝破裂,应该鉴定为几级

  • Q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A

    本人男,56岁,企业未缴纳五险是否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 Q楼上漏水,楼上房东买了房子租给租客
    A

    楼上房东买了房子租给租客,在此期间已经发生4次漏水情况。昨天最为严重,家里卧室客厅厨房和卫生间都有不同程度的大面积水

  • Q有没有什么补偿政策.,我家楼前有上下两条公路
    A

    我家楼前有上下两条公路,我家挨着下面那条路,上面那条路高于我家3米左右,现上面那条路要扩建,就要占用下面那条路的一半

  • Q我这个哥哥对我父亲的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A

    因为文化大革命,我父亲的成分是资本家,为了我哥哥的前途,我父亲将我哥哥的户口移到我叔叔家(叔叔的成分是工人),但是叔

  • Q海南省临高县政府签的拆迁合同是无效的吗
    A

    我是海南省临高县人.正盖的房子被拆迁了.海南省临高政府拆迁办.安置的一块地在一个规划的小区里..现在这规划的小区不建

  • Q离婚财产分割咨询,我于08年8月因性格不合为由协议离婚后(也包括孩子及财产分割在
    A

    我于08年8月因性格不合为由协议离婚后(也包括孩子及财产分割在内),一个多月后复婚,现离婚08年离婚协议离婚有效吗

  • Q离婚他不给离婚,我想与我老公离婚
    A

    我想与我老公离婚了,他没事就打我骂我,以前他不是这样的,现在他对我就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还说我外面有人了,说真的这样

  • Q关于交通事故的咨询,我是婚庆公司
    A

    我是婚庆公司,12.6我们租用两辆奥迪A6车,从石家庄到新乐,租费650元,其中一辆在接新娘途中被一辆打车追尾,另一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