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
| ||||||||||||||||||||
|
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整体入驻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一、2021年2月7日至8日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搬迁,9日至10日设备调试。 二、新诉讼服务中心位于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区政府西门原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正式开始运行。迁入新址后,作息时间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致。 三、为减轻搬迁工作对群众的影响,搬迁期间原诉讼服务中心保留一个立案窗口办理业务。 溧水区人民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除现场立案以外,您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立案登记: 1.南京市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njzyssfw)..; 2.微信搜索江苏移动微.小程序; 3.邮寄材料至溧水.立案庭(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邮编211200)。 咨询电话:12368 。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保险诈骗罪律师 ·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借款案件民事起诉状 ·六合借款律师 ·徐州市所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邮编 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事实和行为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公证后的文书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在诉讼中也可以作为证据作用,个人或者企业有需要的,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希望可以帮到您。一、去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证件?《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 民事诉讼一审审结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审结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一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一、质证的概念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自认必须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基于自认是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作出,可以将自认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自认要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是诉讼上的自认,其要求自认必须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包括开庭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及开庭审理的过程。诉讼外的自认不具有免除对方举证责任的效力,其对法院也不发生诉讼中自认的效力,它只不过是一种普通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把诉讼外的自认作为证据来使用。(二)自认必须是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自认只能是对. 农村拆迁补偿一般多少钱? 农村拆迁补偿一般多少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泰州律师 ·南京合同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