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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面向全省9市跨区划集中管辖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辖区内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按照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模式运行,跨区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辖区内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以及应当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不服南京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201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17]2号作出批复,同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管辖部门知识产权案件。
1、发生在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辖区内的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2、发生在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3、发生在南京市、镇江市、扬州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辖区内,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应当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5、不服南京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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