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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苏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在哪个地方?位置如何导航? ·苏州市第一至第四看守所位置及被关押人员情况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的地址在哪里?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送物的规定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一、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处开具判决生效单。二、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 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一、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原则可协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自愿负担较多费用,生活困难一方可适当少承担。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老人再婚后死亡财产分配是什么? 老人再婚后死亡财产分配是什么一、老人再婚后死亡财产分配是什么老人再婚后死亡财产的分配需要区分情况。1、如果房子是现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男方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自己一半的房产;2、如果不立遗嘱,那么涉及男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继承;3、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孩子有权主张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犯罪成立并不一定会导致犯罪既遂,犯罪成立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等等。二、犯罪既遂的几种形式:1、结果犯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找律师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朱效武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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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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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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