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手续、取保候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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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栖霞区检察院驻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检察室强化看守所安全检察,取得良好实效,被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1.要求每天驻所检察人员在参加交接班晨会时,要询问当日有无新收押人员,了解有无存在疾病安全隐患。 2.一查出入监区岗哨警卫执行出入监区登记,值班民警在岗在位,管教民警提押、提讯、谈话执法规范的执行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相关调查程序.。二查监控设施运转情况,通过实时监控画面和实地巡视检察,全面了解重点人员安防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一看重点人员,及时了解重点病号治疗情况,重点病号和重点对象夹控情况,督促看守所落实好医疗和防控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二看重点时段,对开饭、开铺和工作时间等时段重点检察,防止出现多吃多占等牢头狱霸行为发生;三看重点地段.。对电网设施、围墙、岗哨等处重点检察,消除安全隐患。 ![]() ![]() 。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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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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