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被监管人员需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在看守所接待大厅办理手续,会见时还需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手续.csj64.com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但是,遇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刑事服务范围:贪污贿赂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的代理辩护,愿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刑事辩护服务.csj64.com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有权办理的事项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长三角律师网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csj64.com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时禁止的行为
  A、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B、律师因办案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时,不得携同与履行职务无关的人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为其通风报信、串供;
  C、不得明示或暗示被告人不如实供从犯罪事实;
  D、相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csj64.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本条文规定了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时所需要的材料,其中律师执业证书自不必多言,但关于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等,许多律师并未对其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南京市雨花台区刑事辩护团队擅长贪污贿赂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的代理辩护,愿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刑事辩护服务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有权办理的事项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自己的当事人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什么地方?电话号码?怎么写信?
·南京房产律师咨询
·南京商标侵权认定
·南京市栖霞区劳动仲裁律师

两个人离婚房子是贷款买的怎么办?
    两个人离婚房子是贷款买的怎么办?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

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

故意杀人罪需要赔钱吗
    要赔钱。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赔偿金;4、精神损害抚慰金;5、交通费、食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司法解释有哪些(一)、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这里的后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通市通州区律师
·南通市崇川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您好,我弟弟在看守所关押,我想知道看守所的电话,这上面写的打
    A

    您好,我弟弟在看守所关押,我想知道看守所的电话,这上面写的打不通说是空号

  • Q城镇化卖给开发商4个亿,五未开发现转卖25.6亿,可向开发商在要钱吗
    A

    农村城镇化镇领导卖给开发商一块地,当个亿成交,五未开发,现开发单位又转卖给其他开发商25.6亿,我们村民可向开发商再

  • Q我*人说跟朋友去宿迁要账,昨天听说进你们拘留所了。是真的吗?
    A

    我*人说跟朋友去宿迁要账,昨天听说进你们拘留所了。是真的吗?

  • Q没交取暖费取暖,热力公司让补交之前的两年费用并且还有滞纳金,
    A

    没交取暖费取暖,热力公司让补交之前的两年费用并且还有滞纳金,我之前打电话问用报停吗,他们接电话者说不用,那时也没说还

  • Q我在船厂里面承包了一个超市,但由于对方提供的信息不准,造成没
    A

    我在船厂里面承包了一个超市,但由于对方提供的信息不准,造成没法再做下去,与对方交流多次也无结果,我该怎么办,我的钱还

  • Q身份证快到期异地怎么
    A

    身份证快到期异地怎么

  • Q开庭后的嫌疑人每月几号会见?
    A

    开庭后的嫌疑人每月几号会见?

  • Q我们这是合伙吗,我和一女因为有暧昧关系
    A

    我和一女因为有暧昧关系,她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和丈夫离婚后和我过,要是辜负我,付给我钱。但是她现在还没离婚,我两人出

  • Q行政案件~本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再审申请书,半时间了都还没有任何答复这都一
    A

    行政案件~本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再审申请书,半时间了都还没有任何答复,4月份ahref=".66/beijin

  • Q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失踪该怎么办
    A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失踪该怎么办

  • Q交通理赔,出租车交通事故
    A

    出租车交通事故,出租车全责,交通大队算出的赔偿金额和保险公司有很大差距(主要是误工天数,后续治疗天数不一样)。请问保

  • Q事情是这样的:我妹18岁未婚生子独自带孩子到两岁半,两年半期
    A

    事情是这样的:我妹18岁未婚生子独自带孩子到两岁半,两年半期间男方家没有关心过问过孩子,后面因为发生家庭变故无力扶养

  • Q欠薪有欠条,现在人也回福安了
    A

    欠薪有欠条,现在人也回福安了

  • Q办理赠与,赠与方为多人,赠与方的其中一个人反悔,赠与还有效吗
    A

    办理赠与,赠与方为多人,赠与方的其中一个人反悔,赠与还有效吗?

  • Q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
    A

    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现在继母提出分家,我继承父亲的一般,继母的一半给他的儿子(继母儿子不是跟我父亲所生)房子

  • Q外甥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去探望
    A

    外甥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去探望

  • Q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A

    行政诉讼。北流独石湖公园要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