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律师事务所 |
| |||||||||||||||||||||||||
|
镇江律师事务所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不同界定 (一)举证责任倒置赞同说 从现在国内的著书立说中可以看出支持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人居多但他们对举证责任倒置的定义又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方法: 1、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的法律要件说来定义,如江伟主编的《证据法学》中对举证责任倒置的定义:证明责任的倒置又称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的情形下,不应当按照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决定某个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而应当实行与该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的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2、举证责任倒置在司法实践中实现的过程及它对当事人的结果意义上来定义,如王学棉、周凤翱在《民事举证责任倒置浅析》一文中将举证责任倒置定义为:在民事诉讼甲,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不用自己承担结果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结果责任.。[1] 3、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基础,从归责原则的角度对举证责任倒置进行定义,如戚庚生、刘天兴在《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阐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 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一部分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负责任的,应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己方无过错或损害系由原告自己及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否则即应推定为被告过错并承担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 ┝咨询律师:15052927793(夏律师) 18651990859(周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丹阳律师网 ·镇江市债务合同律师,民间借贷、货款追讨 ·扬中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会见手续和时间 ·镇江市女子看守所如何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扬州市区县看守所电话、地址汇总 出租房漏水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出租房漏水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出租房漏水应当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确定责任承担:1、租客承担责任:租住的房屋漏水如果是因为租客原因导致的,那么最终应当由租客来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业主作为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邻居有权要求业主承担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向租户追偿。对于具体的损失,可以双方酌情商定。2、业主承担: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业主装修不当等其他业主原因的,则应当由业主来承担侵权责任,租客不承担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七百一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履历造假劳动合同有效吗 履历造假劳动合同有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伪造履历,构成欺诈,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用工单位对应聘职员之前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专业水平并不知情,对. 生前老人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老人的口头遗嘱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采用了书面或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则不是口头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针对旁人的提问遗嘱人所作的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或者是以手势的形式来表达意思的情况。这种表示是否应认定为口头遗嘱存有争议。如将点头摇头和手势这种表示认定为口头遗嘱,此观点显然不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原意。因为.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山东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周宏祥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
18651990859 |
![]() |
![]() 夏骏艺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052927793 |
![]() |
![]() 姜舂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8261971312 |
![]() |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镇江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