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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及特征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了请求.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故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可见,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法律后果的规定属于胜诉权的消灭,即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而非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完成所消灭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即获得诉讼救济而实现其权利的可能性。 2、诉讼时效完成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义务人自动履行后则不得以不知时效届满为理由要求返还。 3、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间关于诉讼时效的缩短、延长以及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的协议,均属无效。 根据诉讼时效的特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就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实体的胜诉权,其依然可以向.提出主张,并没有丧失程序权利。 物权请求权概述 物权请求权,又称物上请求权或基于物权而生的请求权,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被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可以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一)物权请求权的种类 物权收到侵扰,无非以下情形:或是物权由于他人的非法行为处于可能被侵害的危险状态,或是物被他人非法地占有或侵夺,或是物权被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或是物已经因侵犯而部分损失甚至完全损毁、灭失.。简言之,侵害物权的方式一般有非法侵入、侵占、妨害、毁损等四类.。[1] (二)物权请求权与消灭时效 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罹于消灭时效,从来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学者对此历来见仁见智.。但归结起来,则不外主要有三种见解: 1、肯定说。此说认为物权请求权虽然不是纯粹的债权,但与物权本身异其内容,是以特定人的给付为标的的独立请求权,基本物权虽不因时效而消灭,但由其所生的物权请求权则应认为因时效而消灭。[2] 2、否定说。此说认为物权请求权不是独立请求权,而仅仅是物权的一种权能.。物权本身既然不因时效而消灭,则由物权所生的请求权自也不得脱离基本物权而单独因时效而消灭。如果不是这样,而是相反,则物权势将成为..无实的权利。[3] 3、折衷说.。此说认为由已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所生的物权请求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但是,由未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所生的物权请求权,以及由动产物权所生的物权请求权,则应罹于消灭时效。[4]。 ┝咨询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3913441761(王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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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法治武进律师 ·金坛律师事务所 ·金坛市律师 ·常州工伤事故律师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1.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40年么?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40年么?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 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 一、离婚是否应按收入高低分割财产?不分收入高低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 如果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 如果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可以增资,所谓股权冻结一般只是限制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不影响股东的其他权利,而增资从法律上看,对被冻结股权的价值也不产生减少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讲,应该是可以的。股东的权利:1、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由自益权和共益权构成。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2、股权的冻结主要是限制股东从公.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武进区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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