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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受理和管辖的权威解读 ·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哪里?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毒品案件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事务所 ·扬州市看守所地址导航、有几个看守所? 醉驾罚金的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醉驾罚金的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醉驾罚罚金的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实施罚金刑,有利于从经济上惩罚、教育犯罪分子。罚金应当缴纳,但在一定条件下,罚金也可以减免,以体现刑罚人道主义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罚金的减少和免除作为罚金刑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还涉及到人民法院内部如何分工问题,更涉及到应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问题,然而无论是《中华人. 刑事案子抗诉向谁提起? 一、刑事案子抗诉向谁提起?上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 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 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一、抽逃出资只能追究一次吗?抽逃出资的责任只能追究一次的,当债权人已经提出此类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上述责任后,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支持。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实际上类似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还可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 动迁房产律师费用是多少? 动迁房产律师费用是多少?1000000元以下部分4%40000元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2%80000元5000001元至1000万元部分1%50000元10000001元至5000万元部分0.5%20万元50000001元至10000万元部分0.4%20万元100000001元至2亿元部分0.2%20万元2亿元以上的部分0.1%,对交费有困难的经委托人书面申请,律师事务所批准后可酌情减少收费,但不得少于应收费用的60%。《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制定. 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定远律师 ·靖江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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