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_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管辖审理范围,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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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具体位置在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总部广场内),于2016年12月2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电话,请拨打 <b><big>114</big></b> 或者 <b><big>118114</big></b> 查号台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电话,请登录最高人民法院www.court.gov.cn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 ★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受理哪类案件? 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再审改判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最高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都可以向最高人民.申请再审.。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 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的,应当向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诉书等材料。 ★第三巡回法庭依法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第一类是应当向最高人民.本部提起或由其办理的案件.。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抗诉的案件;不服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审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且在法定期限内应向最高人民.申请再审的案件。 第二类是仍在正常审理审查程序中的案件。主要包括:尚在审理、审查程序中的案件,应向正在审理或审查的人民法院反映问题;第一审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应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第三类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向原审人民.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 第四类是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案件。主要包括:不服高级人民.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不服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通知驳回再审申请或申诉的案件,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以及最高人民.依法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的案件。 第五类是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民商事、行政案件。 第六类是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终结、备案终结或巡回区内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结决定并已向当事人送达涉诉案件终结告知书的案件。 ★最高人民.相关地址: 最高人民.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 第一巡回法庭: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巡回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三省。 第二巡回法庭: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巡回区域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第二巡回法庭: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域包括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巡回区域包括河南、山西、湖北、安徽4省.。 第五巡回法庭:重庆市,巡回区域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等5个省区市。 第六巡回法庭: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域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审级是最高人民.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作为最高人民.的组成部分和派出机构,第三巡回法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第三巡回法庭的审级就是最高人民.的审级,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就是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决定,盖最高人民.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地域管辖范围: 第三巡回法庭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主要是考虑到,华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较高,人口密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从2016年前三季度最高人民.收案情况看,来自第三巡回法庭辖区的民事、行政案件占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近1/6,为各巡回法庭最多。2016年1月至12月中旬,第三巡回法庭辖区5省市新收案件数占 省以下.新收案件总数的百分之25.09,即四分之一强。”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法官 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为45岁,平均审判工作经历10年以上,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针对华东地区金融、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有意识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受理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类是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案件.。 第二类包括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第三类是一些涉及程序性事项的案件。主要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第四类是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此外,最高人民.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也可以交由巡回法庭审理.。 . ★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内部办公区介绍 第三巡回法庭办公及生活用房.有3栋大楼,产权原属于明发集团江苏总部基地,分别为该基地22幢、25幢及26幢。 最高.第三巡回法庭的办公大楼与审判法庭是同属22幢的两个单元,两单元楼之间有连廊通道,法官可经由连廊直接通往审判法庭。 审判法庭大楼.有9个法庭,已装上铭牌,分别是第一至第九法庭,每个法庭的面积在130平米以上。 据参加庭审的律师介绍,每个法庭内都配有两台多媒体显示屏及多个摄像头,以便视频直播庭审现场.。 合议室、律师室、当事人接待室等是每个法庭的“标配”,而第八法庭还设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室。26幢一楼、二楼分别设有信访接待大厅、诉讼服务大厅,为来访者提供涉法涉诉信访、申诉立案服务。. 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导诉区、窗口服务区、等候区、分流区、接访区及立案区等几大区域.。 从2016年前三季度最高人民法院收案情况看,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辖区的民事、行政案件占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近1/6。2016年1月至12月中旬,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辖区5省市新收案件数占省以下新收案件总数的百分之25.09。综合考虑华东地区各省市地理位置、区域面积、交通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和我国传统地理区域划分以及近年来受理案件类型、数量等因素,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管辖区域和设立地点.。 ★ 律师谈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通常,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五种情形下,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5)必须.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3、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 4、一旦决定申请再审,建议尽早提交申请材料、启动程序。因为申请再审期间并不中止原判决执行,而很多案件执行回转难度极大。 5、不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据笔者了解,有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最高.立案庭递交申请材料,近3个月之后依然无立案消息.。 6、若邮寄时尚未超过6个月期限,重新去窗口当面提交材料时已超过,怎么办?把当初邮寄的回单作为证据提交,即可避免被认定为超期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探索新的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主审法官作为自己承办案件的审判长,独立签发裁判文书。构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1+1+1”的审判团队模式。 二是建立扁平化科学化管理模式。巡回法庭不设固定合议庭、审判长,实现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立案信访、警务保障工作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的职能划分模式。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 三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分析以及责任倒查等机制,确保办案质量。 四是探索合议庭办案优化机制。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人数虽少,但专业理论背景各具特色,横跨公法与私法,兼顾行政、民商事与刑事,除传统法律领域,有的法官还有环境资源、金融、网络信息等新领域审判经验,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除来自一线审判部门,有的法官还具有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案” 2017-01-21下午,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瑞豪置业有限公司、顾明、汪有恒与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被上诉人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是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江必新大法官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就本案争议焦点充分陈述了意见.。在法庭主持下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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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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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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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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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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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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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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