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律师成功辩护团伙诈骗罪 |
| ||||||||||||||||||||||||||||||
|
【案情回顾】李某某被顾某某、岳某某招录进来从事诈骗活动,担任业务经理,冒名给客户充当指导老师,诱导客户投资,控制交易行情,对新进的业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等。 律师说法:李某某虽在到案共犯中作用较大,但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非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与其他业务员一样工资为从被诈骗金额中获得的提成。李某某在到案共犯中的分工、作用发挥及提成高于马某某、李某的情形,都应是量刑时考量的因素,不影响对其从犯的认定。 【成功辩护】 律师成功辩护,认为李某某系从犯,理由如下: 1.在本案诈骗共同犯罪中,单就该三人之间的..看,李某某系业务经理,马某某、李某系业务员。李某某指导与培训马某某等二人,在诈骗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大于后者,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顾某某、岳某某最早产生犯意,提供资金、场地、装备和租赁平台,完成了整个的组织、实施、策划等犯罪活动,诈骗所得利益也直接归属该二人,系主犯。李某某、马某某、李某皆为招录进来,受顾某某等二人的雇佣、安排和指使从事诈骗活动,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是辅助的。所获收益以被骗额度为基础赚取提成,获益明显低于顾某某等二人,应均为从犯。 2.通常情况下,从被害人被引诱进入所谓的理财体验群,到愿意投资,再到实际注入资金操作最终被骗,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整个诈骗链条中,电话业务员、业务经理、后台控制人员等参与人员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对诈骗成功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否从被害人受损金额中获得提成,不应是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唯一依据,只要行为人在诈骗过程中发挥了相应作用,即应成为量刑的依据.。对诈骗类犯罪行为人量刑时,是否从侵害的法益中获利、获利的多少不是决定其刑罚轻重的唯一依据,还应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综合判定。 本案中,李某某作为业务经理,负责对马某某、李某等业务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发布虚假的信息等,其作用大于一般业务员,应对其培训的业务员诈骗的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李某某以未与被害人甲联系过因而主张不对甲的损失承担责任的抗辩不成立。同时其因诈骗所获的提成也高于一般业务员,说明其诈骗金额较高,反映了其主观恶性较大,故量刑应重于马某某、李某某。 本案以科学界定李某某系从犯为基础,尊重分案处理中对主犯顾某某、岳某某量刑的生效既判力,结合李某某在到案共犯中的分工、作用,规范量刑,实现了量刑的均衡和罪责刑的统一.。同时,对同为从犯的李某某与马某某、李某量刑区别对待的结果,是司法裁判对司法政策核心的贯彻,实现了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3913441761(王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镇江市债务合同律师,民间借贷、货款追讨 ·镇江新区律师_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在线法律咨询 ·镇江要债公司 ·丹阳劳务纠纷律师 ·南京犯罪律师_南京 刑事为犯罪嫌疑人辩护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 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一、养老保险转移异地需要什么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表。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丈夫死后谁是第一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丈夫去世后,如有遗嘱的要遵循遗嘱;没有的则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分配,同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 社保卡丢失应该去哪补办 社保卡丢失应该去哪补办1、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挂失。2、补卡时需出示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3、办理补卡手续后的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 专项集体合同含义及类型? 专项集体合同含义及类型有哪些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展现,想要一劳永逸地在一个集体合同里面解决所有问题越来越不可能。为了减少协商谈判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也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劳动.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市鼓楼区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913441761 |
![]() |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
13813082499 |
![]() |
![]() 周宏祥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
18651990859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夏骏艺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052927793 |
![]() |
|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团伙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