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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等产权证明文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手续则包括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过户申请、缴纳相关税费等步骤。以下是详细的材料和手续要求:
一、房产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以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资格。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是启动继承程序的重要文件。
房地产权证原件:即被继承的房产证,是过户的核心文件.
亲属关系证明:用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继承权公证书:若涉及遗嘱继承,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遗嘱文件;法定继承则需提供继承权公证书,以证明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

二、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办理继承权公证:首先,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处将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提交过户申请:继承人在取得继承权公证书后,需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书等相关文件.
缴纳相关税费: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继承人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的计算通常基于房产的评估价值。完成税费缴纳后,房产交易中心将启动过户程序。
此外,若涉及未成年人继承房产,其监护人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房屋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及监护公证书原件。外籍人员购买的房产则需提供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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