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民事起诉状
原告:Y某某,女,汉族
被告一:Y某某,女,汉族
被告二:Q某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60000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与原告之间是朋友关系,原被告等几人共同合伙经营浴室,里面有卖淫行为,浴室被公安查封后,几个股东坐一起想办法,被告二他有合法途径解决这事的办法,能把这个案件所涉及人弄成无罪。形成口头委托合同。要求每人交钱,原告共支付60000元,被告一负责收40000元。被告二收到20000元现金,交钱当天下午原告后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抓捕,原告与被告服刑结束,向二被告索要60000元,二被告拒绝返还6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两被告一直推脱不履行还款义务,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若法院认为二被告构成诈骗罪,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物、会见及通信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如何让老赖尽快还钱?
·常州市看守所怎么去?公交车地址能详细点?能通电话?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误工费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误工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单位行贿犯罪量刑是多少
    一、单位行贿犯罪量刑是多少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单位行贿罪如何确定责任.

检察院审查批捕是在哪个阶段?
    一、检察院审查批捕是在哪个阶段?检察院审查批捕是审查起诉阶段,但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而案件疑难复杂的还可以延长侦查期限。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时,仍然属于侦查阶段。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查批捕是逮捕程序的中心环节。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

子公司小股东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子公司小股东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2、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

犯重婚罪后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
    犯重婚罪后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涉嫌重婚罪,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面简称《婚姻法》)第39条规定,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该怎么办,我们夫妻感情多年不合
    A

    我们夫妻感情多年不合,我想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我们之间还有家产,我不知能要到吗我怕他搞鬼他会搞虚的,说他欠债,他现在开着

  • Q如果走法律途径,会不会赢?
    A

    我准备买个房子二手房交了20000定金签的是中介的居间合同现在不想买了想退定金因为签订合同时说的签订按揭合同在1.7

  • Q我怀疑她精神上有问题,可否起诉离婚
    A

    我怀疑她精神上有问题,可否起诉离婚

  • Q徐州市*常委会副主任丁维和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
    A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

  • Q房地产分割问题,我有七层住宅一幢
    A

    我有七层住宅一幢,房地产手续齐全。我想将第二到七层卖给他人,请问能办理房地产分割证吗?

  • Q财务在办公室被盗 公司可以给予赔偿吗?
    A

    中午11时,领导出去办事情,办公室内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是公司在居民楼,一般大门都是开着的,等我去完洗手间一分钟

  • Q健身中心要求一旦办卡不退不允许转让合法吗?
    A

    我办理了一张健身年卡。但现在还有半年,我想退卡,健身中心表示卡不能退。我想问下我可以投诉12315吗?另外,办理的卡

  • Q我是否可以向检察院控诉中级法院,或者越级上访?
    A

    请问离婚案件如果中级法院宣判出现明显判决不公,包括判决书上的措辞都出现明显癖漏,我是否可以向检察院控诉中级法院,或者

  • Q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我就职的企业为外企
    A

    我就职的企业为外企,年假除国家法定5天外随工龄每年递增1天。现有9天。我理解这9天应为员工自由支配的。但公司领导说只

  • Q劳动赔偿,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七年
    A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七年,在这期间它没有和我定劳动合同和交纳任何保险.所以我上个月辞职了,请问我能不能向老板提出经济

  • Q镇江润州法院审结镇江市首例盗掘古墓葬案
    A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起镇江首例盗掘古墓葬案,并当庭宣判。
     

  • Q婚姻家庭,我们结婚十三年了
    A

    我们结婚十三年了,有一个儿子,现在他有外遇,(我没收集他的证据)并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儿子和财产怎么分,房子车子全是

  • Q抢劫在逃3年被抓会判几年
    A

    他们一共5人其余4个已被抓他只是放风的他们是2007年低犯的案子2008年判的他们4个判12年的和7年的他在逃3年被

  • Q婚姻法规定合法夫妻分居几年后才算自动解除姻关系
    A

    我工离婚

  • Q包烧费,房子是姥姥的,房子是姥姥的,姥姥去世后,家人把房子卖给
    A

    房子是姥姥的,姥姥去世后,家人把房子卖给了我,已经好几年了。一直没办理过户,现在我查到以前姥姥欠包烧费1万多,要是想

  • Q题病人感冒输液,但在输液过程中催死
    A

    你好,病人感冒输液,但在输液过程中催死,叫120抢救,说是心脏病猝死,请问医生有多大责任

  • Q要生育二胎还要做到什么,我们夫妻二人均是农村户口
    A

    我们夫妻二人均是农村户口,我是姐弟二人,妻子是姐妹二人,第一胎是女儿,要想生育二胎还要有什么条件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