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起诉状 |
| ||||||||||||||||||||||||||||||
|
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田某某,女,汉族xx 被告: 陈某某,男,汉族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搬离原告位于兴化市xx2室的房屋;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2018年2月26日至实际搬离房屋期间产生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暂定84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8年2月26日,原告与被告在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条一款 约定:“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房贷由男方偿还,男方搬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离婚协议签订后,2020年8月21日,原告将坐落于兴化市xx2室的房屋登记至原告个人名下{苏(2020)兴化不动产权第0xx2号},系原告单独所有。 自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2月26日办理离婚登记后,被告一直居住在原告处,目前被告一直居住在兴化市xx室房屋至今。按一个月租金1500元的标准计算,被告目前共计居住了56个月,产生的占有使用费共计84000元,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搬离,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搬出。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兴化市人民法院.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名誉权纠纷代理词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_南京劳动纠纷律师处理劳资纠纷和南京劳动维权,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合同纠纷起诉状 ·南京要债公司合法吗 ·镇江收债公司 股东怎么实缴注册资本?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也即是将一定数量的资金直接存入到公司的指定账户,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现在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 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是否可以提反诉? 对于离婚案件来说一般来说是没有再审的问题了,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一审终审制定,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或者是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的话,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如果在再审期间有了新的诉讼请求的话该怎么办,所以很多人会问子女抚养权再审期间可以提反诉吗?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再审期间子女抚养权提反诉是不可以的。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活动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了一种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并吞本诉原告的诉讼.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雇员驾驶车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为索赔对象,如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 一、干股行贿行贿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国家工作人员业已登记或者实际受让股份的,应当按照股份价值计算受贿数额。但受贿犯罪在司法实践中,不仅有出资规范的公司提供干股,而且存在较多空壳公司向国家工作人员“转让”干股。这些空壳公司的股东在成立公司过程中通过虚报注册资本或者垫资后抽逃出资等手段,逃避出资义务。因此,其转让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干股根本没有实际资金对应,也就不存在可兹计算受贿数额的股份价值。然而,此类给付干股贿赂的空壳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收益良好,定期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按照国.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靖江律师 ·天长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排除妨害纠纷起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