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强制执行申请书 |
| ||||||||||||||||||||
|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武汉W某某物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G某某,男,汉族 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2022)皖1122民初2WW号民事判决书中返还申请人93000元及利息(以93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以及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2022)皖1122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中应支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3187.5元。 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22年4月14日作出(2022)皖1122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申请人93000元及利息(以93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5元、减半收取1062.50元,保全费2125元,合计3187.5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现该判决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来安县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江苏的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电话、来访导航,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南京律师推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代理民间借贷、合同违约、欠款贷款、清欠破产等案件 ·南京律师代理的追讨加班费劳动争议案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侵权吗? 企业名称在先商标侵权吗?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依次组成,其中字号是核心,具有显著的识别和区分作用。企业名称和商标在宣传商品来源方面具有类似的功能,因而基于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而产生的权利在实践中的冲突在所难免。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很多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发生冲突的案例,影响较大的有北京的“同仁堂”案,南京的“张小泉”案,天津的“狗不理”案。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以及二者自身产生的冲突,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1.在后注册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的冲突。对于这种冲突,根据《最高人民法. 简易程序没有递交笔迹鉴定申请怎么办? 简易程序没有递交笔迹鉴定申请怎么办?一、简易程序没有递交笔迹鉴定申请怎么办?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笔迹. 笔迹鉴定的收费情况是怎样的? 笔迹鉴定的收费情况是怎样的?每个省和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都是有自己所在省司法厅和发改委指导定价,都是有收费明细的。而且笔迹鉴定也分很多种:变造伪造篡改、后期添加等等,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 检察院刑事抗诉两个月内审查是合法的吗? 检察院刑事抗诉两个月内审查是合法的吗?一、检察院刑事抗诉两个月内审查是合法的吗?合法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二、刑事抗诉案件的期限有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车祸伤保险出院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车祸伤保险出院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车祸伤保险出院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老律师网 ·南京合同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不当得利强制执行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