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上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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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 上诉人:姜某某 男xx 被上诉人:陈某某 男xx 上诉人不服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xx民初404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2021)苏0404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 3、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为“姜某某作为双方长辈在化龙..上发帖,向陈某某就职的xx中学130余名老师邮寄公开信,采用侮辱、丑化他人人格的语言,将家庭琐事及陈某某性功能是否存在障碍等个人隐私擅自宣扬,发表不实言论,并在教师节当天跪在陈某某工作单位门口举白旗…,客观上降低了陈某某的社会评价”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一)姜某某并没有发布不实言论。 1、姜某某虽然在化龙..发了帖子,但是在发帖的同时和次日就自行删除了帖子。 2、姜某某发布的帖子并没有采用侮辱、丑化的语言。 (二)姜某某发给xx中学老师的公开信中并没有采用侮辱、丑化的语言。 1、姜某某邮寄的公开信中并没有显示有“性无能”的字眼,常州市xx中学的说明只是传来证据,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姜某某说了“性无能”.。 (三)陈某某存在对前妻家暴行为。 在一审过程中,姜某某提供了其女儿手上的照片以及人民法院调取的其女儿的讯问笔录,照片和笔录能够相互印证,且均为当时制作,完全能够证明陈某某对姜某某的女儿实施了家暴行为.。 (四)律师费9000元不应当作为损失。 在I某某诉陈某某名誉权纠纷中(见(2021)苏0404民初2226号),陈某某就将18000元律师费作为损失的证据提供给了人民法院,现该案已经生效。而陈某某再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付过律师费。因此,9000元律师费根本不存在。 综上,姜某某并没有造成陈某某社会评价降低,并没有侵害陈某某名誉权。 为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特地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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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高淳房产律师 ·离婚纠纷答辩状 ·法治在线律师_江苏电台《法治在线》栏目,律师点评嘉宾,律师热线咨询 ·南京讨账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 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一、邻居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处理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3,向地区城建,城管和市政12345热线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其实,小区违建物业责任最大。现在许多地方的小区物业,要管好小区装修和违建是比较容易的。装修一般都要报建才能放行的,如果物业不开这个口子,哪儿可以装修,不报建材料都进不来,就谈不上违建了。二、房屋公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一、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1、懂得行业规则建筑工程律师需要懂得建筑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各种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还要熟悉定额、计价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各种版本的施工合同;还要对工程承包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其次,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建设工程律师,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充电。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施工合同效力问题、黑白合同问题、施工承包发包、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工程造价鉴定、工期纠纷、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工程.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1、建筑法规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行为的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使工程质量的责任划分有了明确的界限,各个主体都要按照法定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来承担自己的责任,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互相推诿,保证了建筑质量责任分配的公平客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各行为主体的质量责任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都有了明确的行为约束。这些约束对保证建筑工程寿命、安全、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2、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3、同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拆检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方的,应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处理。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无过错的,有下列.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上海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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