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答辩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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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答辩人:南京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G某某,女,汉族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答辩人南京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G某某诉南京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南京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需要报销的费用答辩人均已按时结清 对于被答辩人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答辩人均已按时给被答辩人结清,被答辩人需对自己主张的差旅费,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被答辩人单方主动辞职,答辩人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答辩人制定的销售激励机制,是经过员工大会讨论通过的,属于正常的工作安排,被答辩人如对此不满,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被答辩人未提出任何意见,不服从公司管理,于2020年8月31日单方辞职,答辩人从未强迫被答辩人离职,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情形,因此,答辩人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被答辩人对于店铺遗失的货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店铺发现货品遗失,需按零售价格7折的金额赔偿,该员工手册经过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由被答辩人签字确认.。被答辩人及其他员工负责的店铺,发下货品遗失,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该赔偿责任应当由被答辩人和该店铺其他员工共同承担,其他员工均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被答辩人不配合进行赔偿,答辩人有权从被答辩人的工资中扣除被答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 四、被答辩人所有的工资均已结算完毕,答辩人没有拖欠加班工资 被答辩人离职时,所有的工资均已结算完毕,答辩人一直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被答辩人加班工资的情况。 综上,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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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律师代理借贷案件答辩状 ·南京律师代理的公租房使用权案件起诉状 ·彩礼案件代理词 ·南京侵犯商业秘密罪律师 ·镇江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 批捕以后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批捕以后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过,如果已经批准逮捕,几乎是不能取保候审了。如果委托律师的话,. 强奸致人死亡判几年刑? 强奸致人死亡判几年刑根据《刑法》条文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 管制哪个单位负责执行? 管制哪个单位负责执行?管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二、管制的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社区矫正组织(原为公安机关,《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合同诈骗罪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 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2023 公司哪几种员工不能辞退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担任专职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 ·江阴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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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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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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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燕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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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晗璐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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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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