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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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t某某,女,汉族 被告一:南京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南京某某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南京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四:南京某某餐饮服务中心 被告五:tq某某,女,汉族 被告六:t某某,女,汉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与南京某某面包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终止; 2.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返还原告加盟费30000元、设备费25000元、保证金25000元,共计80000元; 3.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支付原告10000元补偿款; 4.请求法院判令六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分段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6.本案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9年3月份,原告有意向开设餐饮店,咨询过程中,南京某某面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原告,向原告推荐“某某面包”品牌加盟,并承诺其和南京地铁站的合同是十年一签,后期有充足的保障.。2019年6月3日,原告与某某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以及《租赁合同》,约定某某公司许可原告在南京地铁2号线元通站内食品销售亭经营“某某面包”专卖店,某某公司许可原告使用“某某面包”商标和某某公司企业标志,网点经营期限为三年,原告支付品牌使用费、设备费用、保证金共计80000元,房租2500元/月.。某某公司向原告提供包括代为办理营业执照、代为运营网点线上平台、提供业务指导、配送面包甜点等配套产品、提供产品的广告宣传策划、定制服饰、监督等服务,双方签订的实际为特许经营合同.。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向南京某某面包有限公司支付了80000元并按时向某某公司支付房租,2021年12月,某某公司的财务人员王康突然通知原告因其公司与南京地铁的原合同已到期,公司在 安排与南京地铁签订新合同,要求原告先撤场,并承诺原告若新合同未能签订,将给予每家店铺10000元的补偿,该承诺函由被告一出具。原告经查询才知道某某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13日注销,原告承租的商铺将被南京地铁收回进行招标,原告房租交至2021年12月31日,因南京地铁方的催促,原告于2021年12月底撤场.。 原告在撤场时,与某某公司约定的经营期限还没有结束,某某公司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隐瞒原告注销公司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经进一步查询发现,某某公司注册于2018年8月16日,在与原告签订协议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条件,“某某面包”商标所有权人也不是某某公司,且某某公司还多收了原告3个月房租,因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原告与某某公司的股东交涉撤场后的赔偿问题,但对方一直拖延。 被告一、被告二和南京某某面包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某某公司的股东,南京某某面包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注销,其股东为被告五和南京爱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爱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注销,其股东为被告三和被告四,被告六系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原告认为,某某公司在与原告签订协议时未如实履行披露义务,在与原告签订的协议未到期前就隐瞒原告进行清算并注销公司,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且某某公司的股东未缴纳出资,某某公司的股东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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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词 ·南京律师谈离婚怎么才有效果? ·南京要债公司合法吗 ·溧水离婚房屋分割律师 ·侵犯公民信息罪辩护词 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 有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吗?有结婚证不属于事实婚姻,我们国家关于事实婚姻当中的法律定义指的是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却以夫妻的名义同居。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定. 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后一年内提起诉讼。4、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二、关于时效的特殊规定:1、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而是财产所有权.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一、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只玩忽职守罪一种。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会怎么样? 离婚写无财产其实有一套房产会怎么样?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而且,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财产的,法院可依法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判决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 剖腹产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剖腹产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泰兴律师 ·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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