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
| ||||||||||||||||||||
代理词
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服务协议书》、《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 被告授权原告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开设 “某某”单店,使用期限自2020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1日,服务费用52800元,被告向原告提供包括经营管理、操作流程、物品采购、设备使用等与经营资源有关的理论指导及技术实操培训,被告应持续地对原告提供经营所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原告提供必要的协助.csj64.com。原告在经营过程中所需之设备、物料均应由被告或被告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长三角律师网。原告需按照被告的要求,使用统一的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品牌形象系统、视觉识别系统、收银系统、价格体系、品牌推广方案、网站宣传软文等.csj64.com。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属于特许经营合同.长三角律师网。 二、被告没有尽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首先,原告于2019年10月18日注册成立,2020年10月24日与原告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没有两家直营店,不符合“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条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csj64.com。 其次次,被告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合同前后,无论是其负责招商的人员还是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都向原告宣称被告公司属于某某江苏分公司,“某某”品牌是某某唯一的二期品牌,属于江苏某某分部,是福建某某总部在大力扶持的品牌,并向原告出具了福建某某的授权书和声明,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时的公司名称为江苏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台背景墙上的显示的是“江苏某某公司”,公司内部均使用“江苏某某”字样,足以让原告相信其与福建某某的关系,但实际上被告与福建省某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且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16日的开庭公告中显示,被告因商标侵权,被某某商标所有权人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原告在与被告签订合同时,就是冲着某某的品牌去的,如果被告如实告知其与某某的真实关系,原告决定不会与被告签订合同.长三角律师网。 最后,因为被告隐瞒了真实经营状况,在原告与之签订合同时夸大其次,虚假承诺,导致原告作出了错误的决定.长三角律师网。 三、被告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52800元服务费,但被告仅仅向原告提供了装修图纸,再没有提供其他任何服务,为顺利开店,原告自行完成了店铺装修,自行在淘宝上购买设备,自行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代理陈凯处进货,被告承诺的与某某的物料供应商一样的供货渠道也没有提供的,合同约定向原告提供后续的指导、宣传、店铺支持等服务,均没有提供,原告的店铺难以为继,每天都在亏本经营.csj64.com。 四、原告发现被告没有如实披露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后,于2021年7月16日到派出所报案,后调解未果,2021年7月24日,再次通过短信(叶新忠的号码)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服务费用,但被告不予答复.csj64.com。 原告在发现被告的欺诈行为后,随即关闭了店铺,并微信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但被告不予答复,被告没有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严重欺诈行为,且构成根本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并要求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用52800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9215.22元(包括租金损失147000元,设备损失12215.22元)。.csj64.com。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时间、会见手续、地址指南 ·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款案代理词 ·南京欠条过期被人起诉怎么办 ·南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律师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影响吗?没有任何影响;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提倡和倡导的,也是法律和社会肯定的。但是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 工作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涂改后的合同要在合同修改处签上名字,按手印才有效。如果没有,对方当事人可以擅自篡改合同抗辩,合同修改无效。合同的生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我们应该如何起诉老婆遗弃罪? 对于夫妻来说,互帮互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是在一方生病的时候,不管不问甚至遗弃,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的,甚至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可是,如果真的发生遗弃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起诉老婆遗弃罪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遗弃罪的构成要件等知识,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 未成年人侦查阶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是什么?未成年人侦查阶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需要设立监护人的学生,往往是指未成年人,此时作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自己的职责需要履行,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学生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学生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一)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云南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 卢燕 律师 |
![]() |
![]() |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 杨晗璐 律师 |
![]() |
![]() |
![]() |
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