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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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服务协议书》、《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 被告授权原告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开设 “某某”单店,使用期限自2020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1日,服务费用52800元,被告向原告提供包括经营管理、操作流程、物品采购、设备使用等与经营资源有关的理论指导及技术实操培训,被告应持续地对原告提供经营所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原告提供必要的协助.csj64.com。原告在经营过程中所需之设备、物料均应由被告或被告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原告需按照被告的要求,使用统一的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品牌形象系统、视觉识别系统、收银系统、价格体系、品牌推广方案、网站宣传软文等。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二、被告没有尽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首先,原告于2019年10月18日注册成立,2020年10月24日与原告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没有两家直营店,不符合“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条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csj64.com。 其次次,被告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合同前后,无论是其负责招商的人员还是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都向原告宣称被告公司属于某某江苏分公司,“某某”品牌是某某唯一的二期品牌,属于江苏某某分部,是福建某某总部在大力扶持的品牌,并向原告出具了福建某某的授权书和声明,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时的公司名称为江苏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台背景墙上的显示的是“江苏某某公司”,公司内部均使用“江苏某某”字样,足以让原告相信其与福建某某的关系,但实际上被告与福建省某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且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16日的开庭公告中显示,被告因商标侵权,被某某商标所有权人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原告在与被告签订合同时,就是冲着某某的品牌去的,如果被告如实告知其与某某的真实关系,原告决定不会与被告签订合同。 最后,因为被告隐瞒了真实经营状况,在原告与之签订合同时夸大其次,虚假承诺,导致原告作出了错误的决定.长三角律师网。 三、被告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52800元服务费,但被告仅仅向原告提供了装修图纸,再没有提供其他任何服务,为顺利开店,原告自行完成了店铺装修,自行在淘宝上购买设备,自行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代理陈凯处进货,被告承诺的与某某的物料供应商一样的供货渠道也没有提供的,合同约定向原告提供后续的指导、宣传、店铺支持等服务,均没有提供,原告的店铺难以为继,每天都在亏本经营。 四、原告发现被告没有如实披露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后,于2021年7月16日到派出所报案,后调解未果,2021年7月24日,再次通过短信(叶新忠的号码)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服务费用,但被告不予答复。 原告在发现被告的欺诈行为后,随即关闭了店铺,并微信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但被告不予答复,被告没有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严重欺诈行为,且构成根本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并要求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用52800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9215.22元(包括租金损失147000元,设备损失12215.22元)。.csj64.com。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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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 ·栖霞二手房律师 ·追偿纠纷案件代理词 ·江宁版权律师_南京著作权律师办理南京著作权侵权赔偿等版权案件 ·劳动仲裁申请书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实践中经常出现强拆的现象,弄得很多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特别是违法强拆,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违法拆除他人的房屋。但是合法强拆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即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在被拆迁人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中确定的搬迁义务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履行裁决规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条例第. 一、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吸毒对人的伤害很大,目前我国有大量的青少年吸食毒品。在戒毒方式上,可以自愿戒毒,也可以被强制戒毒。如果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实行强制戒毒,就要将其送到当地的戒毒所。而目前戒毒所是收费的,不是福利机构。那么,戒毒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戒毒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物价局《关于强制戒毒的收费标准的函》,强制戒毒所执行以下收费标准:1、强制戒毒费7000元(3个月),其中收费项目包括:戒毒药品费、检查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服装费、取暖费. 对于个人财产,除了用于消费和投资外,许多人也习惯对自己过世后的资金做一个安排。常常听人提起,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提前留好遗嘱,可以避免去世后家人对于财产的争夺行为。除了遗嘱,还有一种常见的方式,就是遗赠扶养协议。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何区别?一、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内用”,如果抢注的名人姓名商标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以使用本条款来保护。如果是用自己姓名进行注册,是不会涉及侵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天宁区律师 ·西藏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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