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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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服务协议书》、《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 被告授权原告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冷水滩区代理“某某”餐饮项目,代理期限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服务费用70000元,被告向原告提供包括经营管理、操作流程、物品采购、设备使用等与经营资源有关的理论指导及技术实操培训,被告应持续地对原告提供经营所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原告提供必要的协助.。原告在经营过程中所需之设备、物料均应由被告或被告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原告需按照被告的要求,使用统一的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品牌形象系统、视觉识别系统、收银系统、价格体系、品牌推广方案、网站宣传软文等。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二、被告没有尽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首先,原告于2019年10月18日注册成立,2020年12月1日与原告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没有两家直营店,不符合“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条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 其次,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时,未提供真实的设备、物料报价,原告实际支出的设备和物料费用,远远高出被告签订合同时承诺的价格,实际开设店铺的成本远高于被告签订合同时给原告的预算,且所有设备和物料的价格都远高于市场价格; 再次,被告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被告在与原告签订合同前后,无论是其负责招商的人员还是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都向原告宣称被告公司属于某某江苏分公司,“某某”品牌是某某唯一的二期品牌,属于江苏某某分部,是福建某某总部在大力扶持的品牌,并向原告出具了福建某某的授权书和声明,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时的公司名称为江苏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台背景墙上的显示的是“江苏某某公司”,公司内部均使用“江苏某某”字样,足以让原告相信其与福建某某的关系,但实际上被告与福建省某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且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16日的开庭公告中显示,被告因商标侵权,被某某商标所有权人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原告在与被告签订合同时,就是冲着某某的品牌去的,如果被告如实告知其与某某的真实关系,原告决定不会与被告签订合同.。 最后,因为被告隐瞒了真实经营状况,在原告与之签订合同时夸大其次,虚假承诺,导致原告作出了错误的决定。 三、被告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仅向原告提供的设备物料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而且原告承诺物料供应商与某某的物料供应商是一致的,但实际物料供应商是被告的关联公司南京鲜活世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某某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关联性,且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提供后续的指导、宣传、店铺支持等服务,原告的店铺难以为继,每天都在亏本经营。 四、原告发现被告没有如实披露信息,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后,于2021年7月27日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服务费用,但被告不予答复。 原告在发现被告的欺诈行为后,随即关闭了店铺,并微信通知被告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但被告不予答复,被告没有尽到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严重欺诈行为,且构成根本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解除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并要求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用70000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5447.32元(包含房租21000元,设备款13760.32元,门头费3900元,进货款26787元)。.。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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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盐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办公受理时间 不当得利诉讼标的是什么? 不当得利诉讼标的是什么?1、民间借贷转诉不当得利,是指原告为索要回给付被告的款项,先提起一个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和利息,2、由于前一次诉讼未能实现判令被告偿还款项的目的,原告就同一款项,向被告提起第二次诉讼,再次提起诉讼的理由是被告取得了利益并因此造成原告损失,且被告取得钱款并无法律上的依据,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因不当得利所得的款项。3、原告转诉不当得利具体有民间借贷转诉不当得利,是指原告为索要回给付被告的款项,先提起一个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和利息,由于前一次诉讼未能实现. 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 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怎么办?欠钱不还买车不在自己名下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具体方式如下所述。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 夫妻离婚能查到财产吗?1、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二)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法律赋予了企业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20岁欠钱不还完全是可以直接到法院当中,以对方的名义进行诉讼,对方是属于完全民事诉讼能力人,是适格的诉讼主体。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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