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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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匡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某的代理律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本案不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与被告自2003年相识,被告常年为原告的某某鸭血粉丝门店提供里脊、鱿鱼串等食材,2015年左右,原告不再直接经营某某鸭血粉丝,被告遂不再供货给原告,但双方之间仍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经常交流一下投资信息,2017年,被告在山东新冷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了200多万,新冷大公司是做飞机航空餐的,原告知道此事后,也委托被告帮其在新冷大公司投资,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9日,原告先后共计转账50万元给被告,被告将50万元全部转账给新冷大公司,但因新冷大公司经营不善,被告本人投资的200万元以及原告委托投资的50万元均已亏损。因此,本案原告转账给被告的50万元,是投资款项,不是被告向原告借款,被告也从未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 二、原告与被告之间没有约定过利息 本案案涉金额系投资款,并非借款,被告仅仅是告知原告如投资获得利润就分给原告,但实际上原告投资的50万元以及被告自己投资的200多万元都已亏损,被告没有向原告口头约定过月息3分。 三、即便法院认定被告需要返还原告50万元投资款,也应当将被告已经返还给原告的3万元扣除 2020年7月22日,被告分两笔返还给原告2万元,2021年4月29日,被告返还给原告1万元,共返还给原告3万元,应当从50万元中扣除,被告尚欠原告47万元。。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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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栖霞拆迁律师 ·溧水拆迁律师 ·高淳拆迁律师 ·溧水劳动仲裁律师 ·合同迟延履行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一、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一)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工伤交通费、工伤住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二)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一)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专利权人去世如何继承? 专利权人去世如何继承?专利权的继承与有形财产继承一样,专利权人去世后专利权的继承需要优先以遗嘱的内容为主。具体的专利权人去世之后专利权的处置办法:(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定的继承方式转移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专利权按平均份额归属于各继承人,此时则发生专利权的共同共有问.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的,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是年利率;如果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它们的贷款利率一般是月利率,如果折算成年利率都比较高,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根据贷款时间长短有差别,一年以下(含)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利率。二、利息如何计算(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如何生效 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如何生效一、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如何生效?经过公证的遗嘱房产从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二、有多份房产遗嘱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的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的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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