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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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x某某,男,汉族 被告:南京某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单店合作服务协议书》和《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用81800元、设备费30656.5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以112456.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在网上搜索“罗森”便利店加盟时,被告的客服人员主动联系原告,向原告推荐“G某某”加盟,宣称是国内新零售品牌,由京东和南京某某集团联合打造,并承诺其经营“G某某”多年,拥有成熟的运营体系和丰富的经验,可以提供诸多加盟福利,加盟成本很低,且被告的客服一直和原告强调名额有限,催促原告到南京签订合同,2020年5月2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单店合作服务协议书》和《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约定被告授权原告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市开展“G某某”项目店铺合作,被告许可原告使用项目名称为“G某某”的项目标识,原告支付服务费用81800元,被告服务期自2020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续约费用2000元/年,被告向原告提供包括核心资料、技术培训、开店指导、选址评估、设计辅助、店铺督导等服务,且原告的店铺设计方案由被告提供,并遵循被告的建议和指导对店铺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实际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支付了81800元服务费用,后原告自行选址租赁了店铺,装修店铺时,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店铺装修方案,仅仅提供了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的店铺平面图,在与被告多次沟通未果后,原告自行完成了店铺装修。被告提供的设备报价清单也远高于在签订合同时承诺的价格,原告为顺利开设店铺,又支付了30656.5元设备款,而被告实际提供的设备价值,远低于原告实际支付的价格,被告对原告的开业筹备,亦没有提供承诺的服务。店铺装修时,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给原告提供了铺货清单,但完全没有结合实际情况,且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统一供货,所某某品均由原告自行在京东掌柜宝上采购,2020年7月15日店铺开设后,因被告错误指导的铺货,导致原告大量货品滞销,被告亦拒绝按照承诺进行调换,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原告要求被告提供合同约定的店铺督导、市场推广等服务,被告亦没有任何回复.。 因被告完全无法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原告的店铺难以继续维持,原告通过深入查询,发现被告于2020年3月24日才注册成立,且没有特许经营资质,也不符合“两店一年”的特许经营条件,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被告授权原告使用的“G某某”商标,仍然在商标申请阶段,被告至今没有取得该商标的所有权,被告的实际经营情况均与被告承诺的不符。因被告未尽到披露义务且拒绝提供店铺开设后的后续支持,2020年12月5日,原告关闭店铺,基于被告的欺诈以及隐瞒了足以影响原告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的信息,原告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服务费用和设备费等费用,被告同意解除合同,但拒绝退还费用.。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3951899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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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诈骗罪数额巨大,律师辩护从轻处罚 ·民间借贷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代理词 ·南京市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指南 ·浦口离婚律师费:南京浦口/江北新区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明细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地产并购基金是什么,其模式有哪些 地产并购基金是什么,其模式有哪些(一)地产基金地产基金即私募股权地产投资基金一般指专注于地产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一种面向私有地产资金进行并购或开发的投资模式。(二)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投资期限较长,通常为3—5年,从历史. 上市公司成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吗? 上市公司成立并购基金是利好吗?一、并购基金是利好吗并购基金目前多出现在成熟市场,属于私募股权投资(PE)中的髙端,也是目前欧美成熟市场PE的主流模式。与天使基金和成长型基金不同,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主要是成熟企业,而天使基金和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传统的并购基金旨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谋求对企业的管理权,而天使基金和成长型基金则以参股形式存在、较少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成立并购基金一般是利好,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技术贸易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技术贸易合同样本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第一章合同内容第一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 并购基金风险的应对之计有哪些? 并购基金风险的应对之计有哪些?并购基金相关公司治理风险包括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管理人、并购目标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治理风险。并购必须知己知彼,必须彻底了解对方的情况才能为之,简而言之并购基金的运作信条应该是“买得进、管得住、推得出”,其中后两个环节是尤其要引起并购基金重视的。为了有效控制收购后的运作风险,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1、对目标公司的选择要谨慎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最好是并购基金熟悉并深刻了解的,这样可以明确被收购企业所在市场的发展前景,从而判断制定的战略计划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 委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如何确定的?一、委托贷款的概念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受托金融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二、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委托人所确定的贷款对象和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委托贷款,贷款项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时.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律师网 ·和县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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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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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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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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