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答辩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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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高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告,并查阅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高某某不应赔偿原告货物损失。 首先答辩人驾驶的车辆已在被告三公司办理了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保险赔偿范围和超过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由当事人按照在此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 其次答辩人高某某系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答辩人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且根据原告提交的镇江市丹徒区(2017)苏1112民初2651号民事判决书中,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辩称答辩人系其公司驾驶员,事发时从事职务行为。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主张的货物损失应由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承担,答辩人不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二、原告提出的货物损失为210600元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首先,原告提交的价格评估报告系原告单方面申请的评估,评估时也未申请答辩人到场,因此对价格评估报告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其次,原告提交的证据中并未证明其已完全赔付损失312521元,且原告提交的销货单、托运协议等并未载明承运车辆及原告等信息,无法证明货物与原告有关联,也无法证明为损失的物品。故原告提出的货物损失为210600元的真实性、关联性均有异议,应不予认可。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对于答辩人高某某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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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白银投资纠纷案件代理意见 ·南京律师qq_南京法律咨询QQ群 ·溧水刑事辩护律师_南京市溧水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法律咨询、取保后悔、无罪辩护、罪轻辩护。 ·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 有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有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正当防卫必备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社会危害行为。而社会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在客观上又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某种侵害行为,在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寄害性,而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并不具有故意或过失。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一项权利,它只有遭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如果不存在侵害,正当防卫就无从谈起。首先,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专利权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 人格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人格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自然人的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 什么情况下可多分遗产 什么情况下可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武进区律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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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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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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