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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唐S某某,男,汉族
被告一:z某某,男,汉族
被告二:南京市某某在线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出借的资金100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2017年经人介绍,在被告二处理财,被告二的业务员介绍原告在某某Online平台(以下简称某某财富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某某财富平台出借资金,年利率10.08%,到期返本付息,被告一是被告二的经理,向原告承诺某某财富平台不存在任何风险。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原告在该平台共计出借本金130万元,其中两笔本金共30万,按期收回了本金和利息,2018年3月之后出借的共计100万本金,该平台未能按时返还本金和利息。原告到被告二处协商还款事宜,两被告于2019年4月4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确认原告在某某平台上出借资金总额100万元,并承诺在全部出借资金到期之前,某某财富公司若发生任何本息不到原告账上的情况,则由某某财富南京城市经理z某某(被告一)个人赔付原告全部出借资金100万元整,被告一是承诺还款人,被告二是担保人。
原告年事已高,基于被告一的承诺和对被告一的信任,也是为了缓解一部分经济压力,才在某某财富平台出借资金,且原告系孤寡老人,在某某财富平台上出借的资金是其全部积蓄,原告患有脑梗、高血压、心脏病,需要长期接受治疗,每次的治疗费用都是一笔不菲的开支,现因某某财富平台无法按时返还原告本金和利息,两被告又不能按其承诺的内容履行还款责任,给原告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原告只能依靠每月3000元的养老金生活和治疗疾病,已难以为继基本生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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