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答辩状 |
| |||||||||||||||||||||||||
|
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尹从帅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告,并查阅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尹从帅不应赔偿原告货物损失.。 首先答辩人驾驶的车辆已在被告三公司办理了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答辩人尹从帅系南京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答辩人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且在第一次庭审中,南京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也认可尹从帅系其公司驾驶员,事发时从事职务行为。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主张的监控设施损坏应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承担,答辩人尹从帅不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 二、原告提出的货物损失为189700元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首先,原告提交的被损坏的设备配置清单的真实性存疑,是否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关联存疑;其次,配置清单上的单价并未申请评估,设备是否完全损坏也未经过鉴定,因此对原告主张的损失189700元不予认可.。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对于答辩人尹从帅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咨询律师:13951899110(姜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江苏省各地全部看守所电话、地址汇总 ·南京市十佳优秀律师的标准? ·浦口债权债务律师 ·合同纠纷再审申请书 ·江苏省各市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一览表 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土地使用证在什么部门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土地证办理流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 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就不存在了,两个政策不矛盾,超生还是会受罚,超生了就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在江西,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 在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环境污染都是噬待解决的大问题,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国家对于环境污染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传保护环境的法则,使人人都参与到其中来,对于污染环境最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上海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呢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奉贤城管一行政处罚案例获“全国十大环保典型案例”3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发布会上传来喜讯,某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起诉奉贤区城管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例荣获“全国十大环保典型案例”。2013年12月18日,奉贤城管执法队.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吗?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作为贷款的担保品,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价值比较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2)易售性较强,有广大市场,可以随时变卖;(3)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损失;(4)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不很复杂。鉴于上述条件,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各地政府在许多地方都开始进行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为了使我国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当然在征地拆迁这一方面,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国家在这一方法在逐步完善之中,那么,在南京,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律师 ·南京市江北新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交通事故案件答辩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