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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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 上诉人:C某某 男XXX 被上诉人:陈某某 女 被上诉人:R某某 女 被上诉人:D某某 女 被上诉人:Z某某 女 被上诉人:菏泽市某某航运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被上诉人:C某某中 男 上诉人不服南京海事法院(2020)苏72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状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撤销(2020)苏72民初690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按照责任划分依法予以改判。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承担80%的责任,受害人q某某不承担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受害人q某某应承担本次沉船事故的主要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事局出具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涉案船舶发生事故的原因为(1)冒大风浪航行(2)未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死者q某某作为具有沿海航区普通船员证书的船员,对冒险出航且未及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是明知的,此外,当受害人在太仓市浏河零号码头给涉案船舶加油时,已经被明确告知长江江面风力较大,可能危及船舶安全,死者q某某仍然冒险航行,且不及时选择安全水域锚泊船舶,是造成本次船舶沉没、q某某死亡的原因之一,死者q某某的行为与船舶沉没、q某某自身死亡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2、受害人q某某在开航时没有采取封仓措施。根据被上诉人C某某中的询问笔录,在q某某装货时,C某某中已明确告知q某某,要采取封仓措施,q某某答应吃完饭后封仓,但实际q某某却没有封仓,未采取封仓措施也是造成本次沉船事故的原因之一,与本次事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3、死者q某某明知自己只具有沿海航区普通船员证书,不具有内河二类驾驶员资格,仍然违法驾驶船舶,也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被上诉人菏泽市某某航运有限公司和被上诉人C某某中应当承担本次沉船事故的次要责任。 1、 根据被上诉人菏泽市某某航运有限公司和上诉人签订的《船舶挂靠协议》以及C某某的询问笔录,证明由菏泽市某某航运有限公司对涉案船舶进行管理并组织船员安全生产学习及业务培训,对涉案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但菏泽市某某航运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约定对涉案船舶进行管理和组织船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以及业务培训,也没有对涉案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导致死者q某某航行技术和应对险情欠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与本次事故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2、C某某中明知涉案船舶只能装载货物(干货),仍然让船舶装载湿散货,导致船舶稳定性降低,是本次沉船事故的原因之一,与本次事故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三)上诉人C某某不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 上诉人C某某和被上诉人C某某中签订了租船合同,将涉案船舶承租给C某某中使用,运输货物的种类只能由C某某中决定,此外,涉案船舶应当由菏泽市某某航运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上诉人已失去了对涉案船舶的实际控制,也根本无法制止死者q某某冒险出航等.。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支付死者q某某劳动报酬84000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根据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证明上诉人C某某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4月28日共支付了42850元,每月平均6000元,而船员的正常工资约5000元左右,上诉人已全额支付了死者q某某的全部劳动报酬。 综上,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上诉状副本六份。。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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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租赁合同案件代理词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南京国际贸易律师 ·营销业务总代理协议案代理词 ·江宁房产律师 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政府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这就赋予我们向复议机关及上级机关申请督促履行的权利。实务中,我们以书面形式向有权机关寄发督促履行的申请书,并进行电话沟通,将政府不履行、拖延履行的情况直接反映,引起有权机关的重视,督促政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什么意思? 犯罪中止有效性是什么意思?有效性指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即使行为人自动放弃或积极努力防止,但结果仍发生了,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一条精练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犯罪中止往往和犯罪既遂、未遂等停止形态有复合之处,单根据法条的规定是难以准确认定的,需要对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一个清楚的把握。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对这一个犯罪情节也应该有清楚的认识。二、种类(一)根据其发. 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中适用吗破产管理人为了尽可能实现破产财产的价值,通过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来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1、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系指在租赁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并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将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于上述概念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具体应用法律.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看守所导航 ·无锡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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