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件辩护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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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曾x某某的委托,担任贵院被告人曾x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仔细地阅读了所有的案卷材料,多次约谈了被告人,查找了相关的资料,现就被告人曾x某某所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以及在该案中所处的地位、影响量刑的具体情节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敬请采纳: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曾x某某涉嫌诈骗罪的罪名定性及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对于本案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x某某诈骗数额巨大”有异议。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x某某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完全是在主犯的领导下进行,其社会危害性比主犯要小。且在本案中,犯罪所得转入同案犯陈昌祥的账户,实际金额曾x某某并不知情,被告人曾x某某也仅收到额是同案犯陈昌祥给20500元,并无从中获得其他利益。 其次,根据多名被告人陈述,在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中。曾x某某与陈昌祥是分开实施诈骗行为,每人都持有受害者名单,只是在诈骗活动中,双方互相告知哪个受害者在谁已打过电话,由于曾x某某能力不足,导致没有产生受害者,根据曾x某某与陈昌祥约定,诈骗金额一人一半原则,曾x某某诈骗金额应当在41000元,退一步说, 20500元是分成四次支付给曾x某某,曾x某某应当只跟这四笔诈骗金额有关,因此不能将多起诈骗的金额算作所得认定为被告人曾x某某的诈骗数额.。 故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告人曾x某某诈骗数额不应以起诉书指控的“诈骗数额巨大”认定.。 二、在本案中,被告曾x某某系从犯,主观恶性小,其始终处于被动的角色,起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 1、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被告曾x某某并没有成功完成一次犯罪过程,只是分赃款时提供帮助;2、其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未参与共同犯罪行为的组织、策划和指挥,所实施的行为均是在其上级的指示和安排下进行的;3、其仅参与实施部分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不起主要作用; 因此,被告人曾x某某在本案中属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曾x某某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认罪、悔罪。 被告曾x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积极,在辩护人多次会见时其都表示非常后悔,对自己行为表示愧疚。从被告人曾x某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及今天的庭审过程来看,被告人曾x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且被告人曾x某某表示愿意积极缴纳罚金,退赔,愿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可见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和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其人身危险性已经大大降低.。根据《刑法》第67条:“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恳请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曾x某某无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请贵院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曾x某某的行为虽构成诈骗罪,但是被告人具有从犯、坦白认罪、真诚悔罪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被告人曾x某某从轻、减轻情节,对被告人曾x某某予以减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望法庭予与考虑.。。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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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起诉状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辩护词 ·南京二手房律师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进行欠款追讨、货款追讨 商业秘密的特性包括什么? 商业秘密的特性包括什么?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 意定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意定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吗?监护人能不能继承遗产,要看以下两个方面:1、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他的份额,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法定继承权了。2、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监护人是不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第一序位继承已经死亡,而作为子女代位继承人);如果不是,而死者还有其他的第一序位继承人,那他就没有权利继承了。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 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按照是否有人身和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须要件,只要车辆在道路上发生“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均属于交通事故。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是什么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 宣告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宣告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随着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应恢复原有的人身权利和其有权利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据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没有保存的,给予适当补偿。因为被宣告死亡的人并没有死,原由他所有的已作为遗产分割了财产,自然应当返还。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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