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
| ||||||||||||||||||||
|
答辩状 答辩人一:赵某某,男,汉族xx 答辩人二:s某某,男,汉族xx 被答辩人:梁某某,女,汉族xx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两答辩人赵某某、s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梁某某诉赵某某、s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赵某某、s某某的代理律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二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本案系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之间的纠纷,答辩人二没有向被答辩人出具任何书面材料,也没有与被答辩人发生过资金往来,答辩人二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二、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之间不成立借贷关系 首先,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任何借贷合意,答辩人一从未向被答辩人借过款,被答辩人也从未将案涉借款支付给答辩人一,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之间不成立借贷关系,即便答辩人一向被答辩人出具过借条,该借条也没有生效.。 其次,答辩人一之所以向被答辩人出具165000元的借条,是因为答辩人一曾经向阳高县福源铁粉加工厂出售过6台设备,之后答辩一又将其中2台设备购回,购买设备的款项当时是支付给被答辩人的,因没有全部支付,答辩人一才通过出具借条的方式与被答辩人确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之间仅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不存在借贷关系.。 再次,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约定每月支付500元设备款,且答辩人一一直按约定付款,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一没有按约定支付设备款,可以另行起诉.。 综上,答辩人二不是本案适格被告,答辩人一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不需要偿还被答辩人借款,请求查清案件事实,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江宁欠款律师 挪用公款数额判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判刑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384条)(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一、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 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车辆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提车熄火查状况。车辆发生刮擦事故. 营运损失交强险赔偿吗? 营运损失交强险赔偿吗?营运损失交强险是否应当予以赔付。误工费系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赔偿项目,误工费是指在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因伤无法劳动而造成的直接的收入损失,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以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属于直接损失的一种。因误工费应得到赔偿的条件是:1、受害人本身遭受到了人身伤害,2、因人身伤害造成无法正常劳动而出现损失,此需要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误工费的赔偿。交强险的赔偿的范围为直接损失,而对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偿。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营运损失的性.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减免是什么时候?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减免是什么时候?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这意味着软件著作权人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将免费。《通知》称,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按现有程序办理缴费手续后方可受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4月1日起不再发放各登记、查询申请的缴费通知书。登记、查询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4月1日前已发放缴费通知书的登记、查询申请,须在8月31日前.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